案件質量評查是提高案件質量的重要途徑。浙江省臺州市紀委監委以案件質量評查為抓手,在案件審理、報批備案案件審核、定期案件質量評查的基礎上,探索建立“123”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體系,通過不同層級、全覆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及時發現問題,切實做好整改,以問題為導向規范案件查辦工作,推動案件質量持續提升。
受賄與行賄相伴而生,行賄不查,受賄不止。深圳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保持懲治受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查處行賄力度,著力斬斷“圍獵”與甘于被“圍獵”的利益鏈,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全面鞏固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紀檢監察機關“室組地”協同聯動辦案,能夠充分釋放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效能,有力促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山東省日照市紀委監委不斷深化“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抓牢辦案力量統籌聯動、審查調查貫通融合、追贓挽損一體發力、以案促改綜合施策四個環節,全面提升辦案綜合質效。2022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室組地”聯合辦案13次,移送檢察機關9人,挽回國家經濟損失近2.8億元。
派駐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紀檢監察專責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山東省煙臺市紀委監委立足更好發揮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機制,推動派駐監督提質增效。
以案促改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舉措。江蘇省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深化系統施治、標本兼治,在嚴肅查處國有企業腐敗問題基礎上,著力發現腐敗背后的問題根源,深入查找體制機制方面存在問題,深化以案促改,推進深度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國有企業廉政風險隱患。
村級小微權力看似微不足道,但直接關乎群眾切身利益。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堅決懲治群眾身邊的“蠅貪”。實踐中,陜西省洛南縣紀委監委圍繞“完善基層監督制度、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目標,以“網格化+廉勤監督員”為切入點,在創新機制、整合力量、精準監督上下功夫,嚴肅查處群眾身邊“蠅貪”,持續規范小微權力運行,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正風肅紀反腐就在身邊。
支持保障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是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的必然要求。吉林省四平市紀委監委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強化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持續開展破壞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注入“勤廉”動力。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湖南省衡陽市南岳區紀委監委立足監督基本職責,緊緊圍繞惠民惠農資金使用、鄉村產業發展、鄉村治理、清廉村居建設等重點跟進監督、全程監督,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監督網,全力護航鄉村振興。
前不久,貴州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今年前10個月反腐敗工作情況:5月13日,貴州茅臺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衛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7月6日,安順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趙貢橋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0月26日,黔西南州州委原書記劉文新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通報指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1至10月立案數、處分數、移送檢察機關人數分別增長9.8%、5.8%、8.3%。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是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力量,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重要隊伍。吉林省吉林市紀委監委把加強派駐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有關部署要求和《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牢固樹立系統思維和“一盤棋”的理念,強化對派駐機構一體化建設、協同化履職、清單化管理,增強派駐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
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村(社區)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大多涉及群眾利益,且面廣量大,案件辦理質量直接影響案件查辦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提高鄉鎮紀委辦案質效,四川省旺蒼縣紀委監委實行鄉案縣審工作法,鄉鎮紀委負責案件查辦、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案件審理,切實把好基層案件質量關。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后恢復其黨員權利;堅...
審查調查工作中,經常遇到凍結或扣押公司股份、高檔煙酒、金銀制品等財物的情況,一般應當在案件辦結后,通過拍賣等方式處置變現,但是由于...
黨紀政務處分(含任免機關單位給予的處分,下同)相互匹配是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的一條重要原則。根據相關要求,給予黨紀政務重處分應當注意相互匹配,需要同時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的也應當注意相互匹配。筆者認為,黨紀處分與政務處分匹配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了共同違紀的概念及處分原則。共同違紀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黨員共同故意實施違紀行為。實踐中,不同身份的主體共同實施違紀行為的情況具有多樣性,如何區別情況正確適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此,筆者結合實踐中常見的情形進行分析。
實踐中,審查調查談話一般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程序性談話階段、突破性談話階段、鞏固性談話階段,以及深挖性談話階段、補充性談話階段。與此相對應,審查調查談話筆錄的制作,也可以分為五個階段,其在內容要點和結構布局上亦有所差異。
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百一十五條對監察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進行了細化,為認定被調查人“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如實供述監察機關還未掌握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提供了規范依據。由于該條款適用的前提是被調查人已經處于監察機關的控制之下,不再具有自動投案的條件,因此,被調查人如實供述自己尚未被監察機關掌握的犯罪行為,可能產生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特殊自首的法律效果,需要監察人員準確理解認定。
2022年10月22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新華社記者就此采訪了黨的二十大秘書處負責人。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黨內法規,以及監察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黨組織、黨員及監察對象有申訴、控告等權利。紀檢監察機關如何精準有效辦理申訴案件,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對各種形式的公款旅游,應重點關注是否利用公款公權公物,并結合公務行程安排、公務活動效果、造成影響等方面綜合判定。擅自改變公務行程借機公款旅游,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招商參展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的,均應嚴肅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案件審理部門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經審批可以與被調查人談話,告知其在審理階段的權利義務,核對涉嫌違法犯罪事實,聽取其辯解意見,了解有關情況。
審理報告是紀檢監察機關審核認定案件事實,對案件定性處理等提出意見建議的重要文書。高質量起草審理報告是有效銜接審查調查和審議處置工作的關鍵,對紀檢監察機關精準高效認定處理案件,更好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職能作用具有重要意義。筆者結合學習《中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審理流程及文書規范》,談幾點初步認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案件處置的依據。
依規依法采取調查措施是監督執法工作的重要環節。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措施要堅持寬打窄用,調查手段要寬、調查決策要嚴,必須有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國家監委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是實現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制度保障。
2022年3月1日,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中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審理流程及文書規范》(中紀廳〔2022〕3號,以下簡稱《流程及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第六項規定的人員有違法行為的,監察機關可以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由所在單位直接給予或者監察機關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降低薪酬待遇、調離崗位、解除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等處理。
此次《監察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工作程序,建立了銜接順暢、權威高效的工作機制,為推動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機制保障。現重點介紹以下六個方面的新要求。
案件審理部門在處置工作中承擔著重要的職責,其中包括對被調查人、涉案人員和涉案財物提出處理意見,制作政務處分決定和其他監察文書,提出撤銷案件的建議,承擔復審、復核工作等。《條例》吸收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的實踐成果,對監察處置工作予以完善,提出了新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適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發展需要,對案件審理工作程序作出重要調整,提出新要求,特別是在審理談話、退回補充調查、指定管轄案件審理等方面,明顯改進了原有工作方式方法,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做好今后的案件審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中原則性、概括性的內容進行細化,解決了監察工作中的實踐難題,實現了法規制度的與時俱進、系統完善。
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前提是紀檢監察工作自身運行要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其中,派駐監督是一個重要方面。
近日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明確派駐機構應當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對政治擔當、作風建設、能力素質等方面提出更高標準,在組織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
近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社會公開發布。這是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基礎性中央黨內法規。
《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九十九條被指定管轄的監察機關在調查結束后應當將案件移送審理,提請監察機關集體審議。
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紀檢監察隊伍必須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錘煉過硬的思想作風、能力素質,以黨性立身做事,剛正不阿、秉公執紀、謹慎用權,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動接受黨內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始終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專責機關作用,協助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探索深化貫通協同的有效路徑。
紀委工作條例第五章規定了紀委的工作職責,本章共11條,將黨章規定的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和各項經常性工作,細化為紀律教育、紀律監督、處理信訪舉報、紀律審查、紀律處分等9項具體職責,構建起包含紀委總體職責和具體職責的“1+9”職責體系,為保證和促進紀律檢查權的正確有效行使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據。
紀委工作條例在主要任務一章,不僅規定了黨章明確的紀委三項任務,還在第二十九條將具有任務性質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中央黨內法規形式予以明確,以更好地落實黨章規定的紀委任務,這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第一次寫入中央黨內法規。
紀委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首次規定了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八項具體任務,涵蓋制定規劃計劃、推動主體責任制度執行、加強對同級黨委領導班子監督、開展巡視巡察、參與管黨治黨專項工作等各方面,促進紀委履行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有機結合,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是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忠誠干凈擔當、專業化能力強、敢于善于斗爭的紀檢監察鐵軍”。
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前提是紀檢監察工作自身運行要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領導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對紀委監委權力監督的法規制度,有力保證了紀檢監察權在規范化、法治化軌道上有效運行。
改革是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于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為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
紀檢機關是黨的政治機關,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紀檢機關的政治使命和責任。
經黨中央批準,近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實施。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村(社區)干部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被納入監察范圍,增強了監督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該省洞口縣委原書記艾方毅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值得關注的是,通報中提到艾方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
日前,《風正巴渝》微信公眾號刊發了《酒駕被開除黨籍后,他最終在處分決定書上簽了字》一文,黨員李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宣告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紀檢監察機關收到司法機關關于李某被判處刑罰的問題線索后,依據生效的司法判決,給予李某開除黨籍處分。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該省洞口縣委原書記艾方毅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值得關注的是,通報中提到艾方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
浙江省余姚市馬渚鎮全佳橋村原黨總支書記陳曙光,在負責村道路硬化、環境整治等多個工程中,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賄,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扶新鎮安河村原團支書、村民合作社原出納龍美君,挪用村集體資金用于賭博被查處;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街道雙碑村村委會原副主任朱勇,在協助政府從事征地拆遷工作中,幫助村民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收取好處費,被采取留置措施……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通報了多起村(社區)干部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
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全文公布并于當日起施行,這是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
執紀執法實踐中發現,黨員干部親屬利用黨員干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案例并不少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2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主任鄒開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詳細解讀了這部法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日前發布第一批執紀執法指導性案例(具體案例附后)。此次發布的案例,聚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性質認定、條規適用、處理處分不精準不恰當等問題,闡釋執紀執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紀理由、紀法條規適用等內容,持續釋放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
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對紀檢機關履行協助職責、監督責任規定了18項具體措施,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
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增強監督實效,關鍵是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書記要強化政治擔當、履行主體責任。
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強監督。“一把手”作為“關鍵少數”中的關鍵,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
近日,《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開發布。這是我們黨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首個專門文件,是對各級主要領導干部監督制度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制度的進一步集成完善。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鞏固專項斗爭成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用公款繳納個稅如何處理
在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黨章規定的黨員8項權利被準確細致描述:“黨員有黨內知情權”“黨員有接受黨的教育培訓權”“黨員有黨內參加討論權”……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將監察法關于政務處分的原則規定具體化,把法定對象全面納入處分范圍,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對政務處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推進了政務處分
第五十七條 被審查調查人涉嫌職務犯罪的,應當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協調辦理移送司法機關事宜。對于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動解除。
紀檢監察機關如何審議審理報告、審理報告征求意見以及下達處分決定?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法在第三章規定了應當受政務處分的違法行為,設定這些情形基于哪些考慮?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央紀委國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這是繼監察法之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根據該法,目前對公職人員的懲戒,既有政務處分,又有處分,這兩者是什么關系,如何適用?記者就此采訪了全
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這是一部規范監察機關的政務處分活動、完善國家監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繼監察法之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工作基本程序是什么?審理工作如何與上級紀委監委溝通?審理工作時限是什么?
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與審理相分離的原則以及案件審理部門審核處理職責是什么?
紀檢監察機關審理工作要求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是什么?
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結束后如何移送審理和歸檔?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
第五十條 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應當定期檢查審查調查期間的錄音錄像、談話筆錄、涉案財物登記資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報告。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應當通過
第四十九條 對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審查調查,監督執紀人員未經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不得將被審查調查人或者其他重要的談話、詢問對象帶離規定的談話場所,不得
第四十八條 對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審查調查談話、搜查、查封、扣押(暫扣、封存)涉案財物等重要取證工作應當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妥善保管,及時歸檔,案件
第四十七條 查封、扣押(暫扣、封存)、凍結、移交涉案財物,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四十六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收集、鑒別證據,做到全面、客觀,形成相互印證、完整穩定的證據鏈。
第四十五條 外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外查方案執行,不得隨意擴大審查調查范圍、變更審查調查對象和事項,重要事項應當及時請示報告。
第四十三條 立案審查調查方案批準后,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或者部門負責人與被審查調查人談話,宣布立案決定,講明黨的政策和紀律,要求被審查調查人端正態度、配合審查調查
第四十四條 審查調查期間,對被審查調查人以同志相稱,安排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認識錯誤、交代
第四十二條 審查調查工作應當依照規定由兩人以上進行,按照規定出示證件,出具書面通知。
第四十一條 需要對被審查調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應當依據監察法進行,在24小時內通知其所在單位和家屬,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因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等有礙調
第四十條 審查調查組可以依照黨章黨規和監察法,經審批進行談話、訊問、詢問、留置、查詢、凍結、搜查、調取、查封、扣押(暫扣、封存)、勘驗檢查、鑒定,提請有關機關采取技術調查
第三十九條 對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人員立案審查調查,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應當主持召開由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研究批準審查調查方案。
第三十五條 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后,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依據以及初步核實結果、存在疑點、處理建議,由核查組全體人員簽名備
第三十六條 黨委(黨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審查調查處置工作,定期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加強反腐敗協調機構
第三十七條 紀檢監察機關經過初步核實,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需要追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的,應當立案審查調查。
第三十八條 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承辦部門應當起草立案審查調查呈批報告,經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報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審查調查。
問:近日,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出臺了《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請問制定這個辦法的主要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
承辦部門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復后1個月內寫出情況報告和處置意見,按程序報批。根據不同情形作出相應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函詢應當以辦公廳(室)名義發函給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黨委(黨組)和派駐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被函詢人應當在收到函件后15個工作日內寫出說明材料,由其所在黨
談話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或者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可以由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工委)有關負責人陪同;經批準也可以委托被談話人所在黨
紀檢監察機關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應當起草談話函詢報批請示,擬訂談話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需要談話函詢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應當報紀檢監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