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證,舉報信中所反映的問題不屬實,現予以澄清,希望你正確對待失實舉報,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工作,一如既往地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不久前,在昭通市彝良縣龍安鎮機關黨支部黨員會議上,龍安鎮紀委通報了對于龍安鎮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員吳某某的核查結果,并送上澄清正名文件。
2024年8月,彝良縣紀委監委收到一封實名舉報信,反映吳某某收取群眾2012年度養老保險后未繳納的問題。縣紀委監委在收到舉報后,將該問題線索轉交龍安鎮紀委辦理,龍安鎮紀委通過談話、走訪了解相關情況,查清事實后,對該舉報反映問題作出失實結論,并向舉報人反饋了辦理情況和處理結果。
近年來,彝良縣紀委監委準確理解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相關要求,既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督促干部履行職責、依法辦事,又嚴格按照“誰承辦、誰澄清”的工作原則,在對相關檢舉控告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后,對問題反映不實,或被誣告陷害、惡意中傷的監督對象,視情況采取書面、當面、會議、通報等方式為其澄清正名。
2024年以來,彝良縣紀委監委先后累計為5個單位34名受到不實檢舉控告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
為防止“一澄了之”,承辦單位還通過與當事人開展談心談話、工作電話回訪、上門走訪等方式,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適時開展回訪,了解其工作表現、思想態度等情況,傾聽被澄清正名者的心聲,進一步鞏固澄清成果。
此外,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全員參與接訪、帶案下訪等工作方法,利用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廣泛宣傳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范圍、舉報渠道、檢舉控告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等紀法知識,引導群眾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反映問題,防止誣告陷害行為的發生,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我們將進一步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護機制,旗幟鮮明為實干者‘撐腰’,激勵干部敢為善為有為,營造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李忠偉 曹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