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迪慶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迪慶州紀委監委對維西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三級調研員董世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董世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董世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恥,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迪慶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董世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