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曲靖市監委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監委對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原庭長、四級高級法官余瑾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余瑾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司法機關審判人員,知法犯法,執法違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工作調動方面的利益提供幫助;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承諾或實際為請托人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請托人送給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余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