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鵬(公元1637—1704),字斯奮,清代興化府莆田縣人。官至工科給事中、廣西巡撫、廣東巡撫,以操守廉直、治行卓越聞名,建樹頗多,被譽為清初四大廉吏之一。
秉公執法 為民作主
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彭鵬任三河縣(今屬河北)知縣。三河地處京畿要沖,是滿、漢群眾雜居之地,皇親貴胄常仗勢欺壓百姓,迎送繁忙,百姓負擔沉重,加之前幾任知縣治理不力,因此命案、盜案不斷,被人視為難治之地。彭鵬到任時積案已有30多件,都是棘手案件。
當時,有一個謊稱自己是為宮廷放鷹的人,到縣城四處索要牲畜,搞得百姓民不聊生,但都畏懼他是宮里的人,敢怒不敢言。有百姓偷偷向彭鵬報案,彭鵬詳細查了此人的行徑、背景,走訪被勒索的百姓,察覺到此人欺詐,便叫差役將其拘起來審問,查實此人是假借身份進行敲詐勒索,最終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理。彭公辦案不畏強暴,執法如山,依據案件性質采取明察暗訪、正面突擊等手段調查取證,很快將30多件積案都作出判決,懲罰了罪犯,伸張了正義,百姓無不拍手稱快,紛紛稱他為“彭青天”。
整肅吏治 獎廉褒忠
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四月,彭鵬擢任廣西巡撫。彭鵬在廣西十分重視吏治整肅,奉行“為民擇官”的宗旨。留心甄別考察屬吏德才政事,斥罷貪惡,薦賢任能,獎廉褒忠。
養利(治所今廣西大新)州牧邵鳳翼因貪求無度被罷官,彭鵬上疏奏請,薦舉由不以中飽私囊為志的玉林(今屬廣西)州牧金依堯調任替補,充分顯示出彭鵬的用人之才。他先后劾罷賀縣、荔浦、武緣(今廣西武鳴)等地的貪吏。上疏薦舉居官“潔己愛民,不加派,不橫征”的崇善(今屬廣西)知縣王言,和執政有聲的河池(今屬廣西)知州黃志璋。彭鵬調補任用下官,規定必須廉能素著的官員,三年一升。其因用人公正無私而贏得人心,彭鵬主政廣西一年多政績顯明。以至屬吏們聞知彭鵬將調往廣東,不禁“聲淚交下”。康熙帝對繼任廣西巡撫蕭永藻諭曰:“彭鵬在廣西,居官甚好,爾可效彼所行。”
清正自律 廉潔從政
彭鵬出身仕宦世家,居官20年奉行清白為吏的祖訓,清正自約,廉潔從政,始終如一。彭鵬一生手撰一系列條約,涉及食、行、喪、禮、文等各個方面,倡導儉樸,反對奢華,一身正氣,嚴于自律。
康熙二十七年,康熙皇帝巡視京畿來到三河,親自召見彭鵬,耳聞目睹彭鵬清廉,一時龍顏大悅,當場獎賜庫銀300兩,并說:“知爾清正,不受民錢,以此養爾廉,勝民間數萬多羹。”
在三河期間,彭公布衣蔬食,反對奢華,公私外出從不乘轎,隨扈從簡,不喜迎送。飲食方面更為儉樸,當時三河百姓食俗是一日兩餐,彭公也入鄉隨俗,廢止朝食,改三餐為兩餐,且均為粗糧。他拒絕出席鄉紳商賈的宴請,都是個人掏銀子在衙署伙房備餐,而且飯菜從簡,從不用公款接待來客。彭公不僅不吃請,而且從不收禮。彭公到三河的第二年正月二十一日,恰逢五十壽誕,一些鄉紳商賈及左右人等都準備大禮為其祝壽,而且“制錦幛”祝賀。彭公得知后立即找到幾位發起之人予以制止,并正色說道:“我性不喜譽,亦不喜祝,必相強,俟持幛至,即焚諸堂。”見彭公要“焚幛拒祝”,態度如此堅決,祝壽的人們只好作罷。此事在三河被傳為佳話。因彭公為官清廉,康熙二十九年正月,康熙命舉天下廉能官吏四人,彭公擢為第一。
彭鵬清正廉潔,正是其不畏強御、參劾權邪的底氣所在,亦是博取康熙皇帝賞識重用,得以建功立業的重要原因。彭鵬的官德政風,堪稱清官名臣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