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修好后,我們出行更安全了,真是太好了。”近日,宜良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聯合狗街鎮紀委到化魚社區實地回訪化魚大橋拆除重建工程完工情況時,一名從橋上經過的村民和回訪人員說道。
化魚大橋拆除重建工程是該縣交通運輸局于2021年立項建設項目,一直推進緩慢,群眾安全出行問題反映強烈。為切實解決群眾出行難題,宜良縣紀委監委深化運用“組地”協同聯動工作機制,由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和狗街鎮紀委聯同協作,一方面督促縣交通運輸局加快項目建設進程,另一方面定期實地監督檢查項目建設情況,并做好周邊群眾安撫工作。在“組地”協同的監督推動下,化魚大橋拆除重建工作已于今年9月全面完工,群眾出行難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今年以來,為增強協同聯動,盤活監督力量,縣紀委監委深化運用“室組地”聯合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工作機制,積極探索“組組”“室組”“室室”工作模式,辦案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問題線索得以深挖徹查,案件質效有了顯著提升。在此基礎上,宜良縣紀委監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協作”原則,組建8個監督執紀執法共同體,實行“1+1+1”模式,將1個紀檢監察室、1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1個鄉鎮(街道)紀(工)委聯合,實現監督辦案由“分散作戰”向“集群作戰”轉變。
在日常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中,各監督執紀執法共同體充分利用“室”的經驗,提升“組”發現問題的能力;利用“組”的人員力量,解決“室”審查調查力量薄弱的難題,并根據工作需要,集中“室組”人員力量,共同開展審查調查或監督檢查工作。
為加強對審查調查工作的領導,提高對疑難問題線索和立案審查調查案件的處置效率,宜良縣紀委監委制定《班子成員領銜辦案工作辦法(試行)》,實行領辦制、主辦制、主談制,由指定的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擔任專案組組長,對所領辦案件的程序審批、證據獲取等進行全程把控,并通過縱向協作搭建片區集群“大團隊”,以“黨建+片區協作”方式,形成3個協作片區,片區內由1名縣紀委分管副書記統籌安排,以2至4個監督執紀執法共同體共同配合,形成力量聯合、監督聯動、問題聯解、案件聯辦的“集群作戰”工作格局。(易盛芳 劉紅艷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