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結合實際,通過發出一批責任通知、組織一次專項檢查、開展一次回訪教育、建立一批正面清單、開展一輪農村受處分黨員干部集中教育、開展一輪年終考核“六個一”行動,進一步壓實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黨組織履行關心關愛受處分人員的主體責任,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工作的監督責任,切實加強受處分人員日常監督管理,及時傳達組織的關心和愛護,做到紀法約束有力度、教育管理有深度、組織關愛有溫度,激發受處分人員干事創業的精氣神,推動“有錯”向“有為”轉變。
實踐中,石林縣紀委監委將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工作與處分決定宣布送達執行工作相結合,在向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送達處分決定的同時,同步送達落實教育管理工作的責任通知書,要求自收到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定教育管理責任人,填寫報送《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報告表》,并督促指導單位黨委(黨組)嚴格按照《教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履行主體責任,將教育管理工作落細落實。
每年對全縣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通過聽匯報、看臺賬、實地訪等方式,掌握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及處分執行情況,進一步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同時,調研教育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困難,收集加強和改進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
石林縣紀委監委適時按照“輕處分、重處分、判處刑罰”三類情況對受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聽取單位、同事意見,與受處分人員進行談話,充分了解和掌握受處分人員思想動態、心理狀態和工作生活等情況,幫助其扶正思想、疏通心結,引導樹立正面導向,激勵受處分人員重拾信心、積極作為。
對于處分影響期滿或處分期滿后被單位黨委(黨組)綜合評價為“合格”的受處分人員,對符合真誠認錯悔過,表現特別突出,干部群眾認可度高,受處分的問題已妥善處理、事態得到平息的干部,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建立《正面清單》,讓“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讓“掉隊干部”重新跟上來。
針對受處分農村黨員干部占處分總人數比重較大的突出問題,探索督促全縣7個鄉鎮(街道)黨(工)委組織開展受處分農村黨員干部三個月“回爐重造”,同步落實“一對一”跟蹤回訪,引導受處分黨員干部盡快從“有錯”向“有為”轉變。
在回訪教育中,結合受處分黨員干部身份、性格特點、違紀違法性質情節和受處分后日常表現等特征,制定個性化方案。回訪中采用“引導式”“鼓勵式”“關懷式”等談話方式,了解回訪教育對象的認識、整改情況和學習工作狀況,幫助喚回初心使命、激勵干事創業熱情,并把跟蹤回訪與排憂解難結合起來,對受處分黨員干部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障、存在問題困難等情況進行跟蹤,及時給予必要幫扶。今年以來,共對54名受處分黨員干部開展教育管理幫扶。(黃俊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