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今年2月,梁河縣紀委監委制定縣紀委書記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工作辦法,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減少和防范違紀行為的發生。
“規范縣紀委書記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工作辦法,有利于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強化對下級‘一把手’權力運行的監督。”該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表示,通過建立談話前分析研判、談話報告、整改督促考評3項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縣紀委書記同全縣各級機關組織主要負責人談話工作。
如何才能使談話更有針對性、實效性?該《辦法》將談話分為任前廉政談話、日常監督談話、案件警示教育談話、提醒談話等4種形式,并明確每種談話的適用范圍。同時規定談話工作應當突出政治監督和問題導向,緊扣下級“一把手”在政治意識、責任擔當上存在的不足和廉政風險點、薄弱環節開展,明確提出意見和要求,做到提醒到位、批評到位、督促到位。
此外,該縣紀委監委采用“監督談話—督辦整改—跟蹤問效”閉環式管理模式,結合新聞媒體披露、日常監督檢查、案件查處、巡察反饋、信訪舉報、派駐監督等綜合情況,全面梳理“問題清單”,擬制談話方案,明確重點事項,為“一把手”們量身定制談話提綱。
“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難在具體、貴在經常、關鍵在落實。”為保障談話效果,該縣紀委監委還建立整改督促考評機制,將日常監督談話、案件警示教育談話、提醒談話中指出的問題、提出的要求,反饋至對口鄉鎮紀委、監督審查室、派駐機構,督促被談話人限期整改。整改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對整改不到位、敷衍應付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責問責。(李碩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