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之前舉報的有關問題經查證屬實,這是給您實名檢舉控告的獎勵。感謝您的監督和支持,歡迎今后繼續對我們黨員干部進行監督。”近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紀委監委根據《景洪市獎勵實名檢舉控告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給予1名實名舉報人獎勵。
近年來,景洪市紀委監委著力暢通來信、來訪、來電、網絡等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精準高效分辦問題線索,堅持對實名舉報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優先反饋。同時,嚴格執行信訪舉報保密、回避、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切實保障實名檢舉控告人的合法權益,打消群眾擔心實名舉報而受到打擊報復的顧慮。
“獎勵實名檢舉控告辦法的實施,有利于引導群眾有序參與監督,形成檢舉控告人客觀真實反映情況的積極導向。”市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介紹,景洪市始終堅持“獎勵+查誣”一同發力,不僅獎勵群眾實名舉報,提高信訪舉報線索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查性,還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向誣告陷害者亮劍出招,進一步規范信訪舉報秩序。
不久前,市紀委監委收到陳某、鄧某反映某市直部門1名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以權謀私、大肆吃喝嫖賭等問題的信訪舉報。經調查核實,發現舉報內容并不屬實。原來,陳某、鄧某為實現個人利益訴求,多次采取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方式進行惡意舉報,嚴重擾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秩序。隨即,市紀委監委按照誣告陷害查處程序,將陳某、鄧某涉嫌誣告陷害他人的問題線索移交市公安局辦理。
“不能縱容違紀違法者,也不能讓一個清白干部被冤枉誣告。”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以對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與政法、信訪、司法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查處誣告陷害行為預防、辨別、查處的工作機制,全面規范線索研判、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工作流程,從嚴把好檢舉控告的辦理關、查證關,準確認定誣告陷害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下一步,景洪市紀委監委將繼續在暢通信訪舉報渠道上下功夫,穩妥高效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做好舉報證人保護和獎勵兌現工作,讓群眾敢于監督、樂于監督、善于監督。(周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