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西雙版納州委批準,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對景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巖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巖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廉潔底線失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
巖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西雙版納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巖坦開除黨籍處分;由西雙版納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