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昭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昭通市委批準,昭通市紀委監委對魯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徐國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國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蛻化,宗旨意識淡薄,結黨營私、搞利益小團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提供虛假材料對抗組織審查;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組織人事方面謀取私利;收受他人禮品;干預插手工程項目發包;私德不修;長期參與賭博活動;貪婪成性,把分管領域當成撈錢的“自留地”,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徐國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昭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國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昭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