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麗江市委批準,麗江市紀委監委對麗江市駐昆機構黨工委原書記李繼偉(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繼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違背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要求,違規占用公房,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兼職取酬。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公款,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
李繼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麗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繼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