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按照縱深推進清廉云南建設的相關要求,堅決扛牢扛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實踐方法路徑,推動清廉建設從“當下”向“長遠”轉變,從“相對零散”向“更加系統”轉變,清廉建設在縱深推進中全面成勢。
今年一季度,州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縱深推進清廉大理建設暨全州正風肅紀警示大會,對清廉建設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礎上,州紀委監委組織召開清廉大理建設工作調度會,對縱深推進清廉大理建設工作進行再動員、再強調、再督促。州紀委常委會和工作月例會常態化分析研究清廉大理建設工作,清廉大理建設工作專班細化落實“周分析、月調度、季檢查、半年督、年總結”監督推進機制,“十大行動”各專班適時召開調度會,督進度、校偏差。
為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州委印發《縱深推進清廉大理建設責任清單》,制定州委書記、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清廉大理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州紀委監委、州級牽頭部門、縣(市)黨委等七個層面共37條責任清單,進一步明晰清廉大理建設任務體系和責任鏈條。將清廉大理建設列為2024年巡察監督重點之一,在剛剛結束的九屆州委第八輪巡察中,對發現的州級部門在清廉大理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并形成專題報告報州委交由工作專班督促整改。
為保障“十大行動”有序有效推進,州紀委監委制定清廉大理建設督導工作方案,由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隊到一線對各縣(市)70個單位開展調研督導,發現問題81個,提出意見建議106條;工作專班辦公室梳理分析并印發督導工作情況通報,點名道姓通報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各縣(市)紀委監委跟蹤整改銷號。
為充分激發清廉建設合力,州委調整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在往年基礎上增加“落實清廉大理建設主體責任”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把落實“十大行動”主要建設內容細化分解到責任制中量化考核,實現清廉建設與責任制考核內容同部署同推進。同時把清廉建設工作落實情況作為黨建考核、州委巡察、黨委政府督查、紀委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及評判一個地方、部門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成效的重要參考,作為評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
“清廉大理建設是全州各級各部門共同的責任,大家要壓緊壓實各自分管領域責任,保障清廉大理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近日,在州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州紀委監委關于清廉大理建設工作上半年工作情況匯報時,州委主要領導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我們將以黨紀學習教育為契機,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督促,有效調度,眾創共建,為清廉大理建設迭代升級、全面成勢、縱深拓展注入新動能,持續打造清廉云南建設‘大理樣本’,答好‘大理考卷’。”州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鄒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