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難道是巧合嗎?附件要素不全,其中一筆還是在巡察組進駐后才退回的。”日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委第三巡察組在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憑證時,一筆退回金額為7.8萬元的廣告制作費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兩張憑證金額完全一致,支付給不同的公司,附件不全,其中一張支付憑證上用鉛筆寫著‘已退回’,這是怎么回事?里面藏有什么秘密嗎?”
“重復撥付給同一家公司說得通,但是付給兩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無任何依據就支付了,確實可疑。”
“巡察發現問題要從多方面、多角度收集證據,綜合分析研判原因,不能只聽取一面之詞。”
……
在巡察組召開的組務會上,大家熱烈地商討著,最終決定兵分三路去核實問題:一組繼續查閱財務憑證,一組前往被巡察單位向分管領導和財務人員了解情況,一組實地走訪兩家廣告公司。
經多方走訪調查,事情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該單位與其中一家公司并未發生實際業務來往,退回的7.8萬元廣告設計制作費為偽造合同虛開發票報銷。
巡察組及時將掌握的情況反饋給該單位,督促其在內部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問題根源。在證據面前,該單位原財務人員向巡察組說明了情況。原來,該單位原財務人員調至其他單位后,趁原單位財務管理混亂無人接手,部分項目資料至今未移交,便利用回來處理財務事宜之機,偽造合同、虛開發票、填寫報賬資料,故意規避程序套取公款。巡察組進駐后,擔心事情敗露才匆忙把套取的資金退了回來。
經組務會研究決定,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該問題線索進行流轉、辦理,并要求該單位進一步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審批程序,對近年來各類經費報銷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
“巡察組為我們挽回損失的同時,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該單位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引以為戒,持續加強相關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和文件政策的學習,嚴格規范財務審批程序,對財務報銷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周書芹 謝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