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保建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保建彬背離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搞團團伙伙、利益交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參加迷信活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下屬及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交通方面謀求特殊待遇;對其子經商辦企業情況隱瞞不報,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住房,由他人支付應當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規套取公款用于接待支出,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出售房屋、車輛;插手干預司法,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私欲膨脹,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擅權妄為,貪污公款進行揮霍;長期以權謀私,與商人老板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
保建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保建彬開除黨籍處分,由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