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組織放心,作為新上任的部門負責人,我會認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察反饋的問題真改實改、全面整改,確保整改取得實效。”一名收到《履行巡察整改整治責任提醒函》的新上任部門負責人說道。
近日,保山市委巡察機構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會,向各級各部門新任主要負責人發出了《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責任提醒函》,要求被巡察黨組織新任主要負責人落實巡察整改責任、持續抓好整改工作,確保“新官理舊賬,離任賬不黃”。
據悉,該市委巡察機構研究制定了《關于建立市委巡察整改會商機制暫行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巡察整改會商主體、方式、事項和程序,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組織領導,完善巡察整改公開、會商、考核評估、約談、問責等制度。組織召開2次市委巡察整改專題會,向14個被巡察單位交辦重點問題95個,與相關部門負責人簽訂整改責任書和整改監督責任書。同時,加大巡察整改監督力度,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日常監督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指導督促,收集各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問題進行集中整改,推動巡察整改及成果運用。
該市通過巡察提升治理能力,堅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發揮專題報告和巡察建議函作用。各縣(市、區)分別以專題報告、巡察建議書、問題清單的形式向黨委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主管部門移交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推動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163個,發現問題線索237件,立案4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組織處理125人,制發問題通報3期。
“發現問題只是巡察的起點,整改解決問題才是關鍵。”保山市委巡察機構負責人表示,將加強對巡察整改的統籌督促,在每輪巡察反饋后,梳理重點問題清單,交被巡察黨組織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相關部門發送《整改監督工作提示》,會同巡察組對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巡察整改管理臺賬,確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實。(周夏雨 王會梁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