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評估成效來看,各單位對巡察整改能做到及時組織分析研究,明確責任和時限,推動整改落實,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也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日前,保山市召開市委第七輪巡察整改成效評估結果反饋會,通報五屆市委第七輪巡察整改成效評估結果。
為持續深化巡察整改、大力推動成果運用,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評估機制,制定出臺《保山市巡察整改成效評估辦法》,由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和市委巡察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組織實施,進一步構建巡察整改監督閉環,扎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我們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結合,收集、查閱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情況報告以及佐證材料,綜合各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梳理重點關注問題清單,充分做足評估前準備工作。”市委第七輪巡察整改成效評估第三評估組組長介紹道。
據悉,該市緊扣巡察整改目標任務,聚焦提升巡察整改質效,構建“紀委+組織+巡察+N”監督大格局,形成監督合力。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高位推進,市紀委監委牽頭統籌實施評估工作,市級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抽調各部門業務骨干組成評估工作組,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訪談、查閱資料、走訪調研、民主測評等方式,將責任落實、任務落實、追責問責、整改滿意度等四個方面內容納入評估指標體系,實施量化評分,客觀全面反映整改實績。最后,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客觀公正評估結果意見建議,全面分析研判各方面整改情況,形成實地評估報告。
該市注重成果運用。紀委、組織、宣傳、巡察等部門立足主責主業,把評估結果納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重要內容,對評估評定為“一般”等次的黨組織負責人,提請市級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對評定為“較差”等次的提出問責建議,將其所在單位列為巡察“回頭看”對象和下輪巡察整改成效“再評估”單位。在五屆市委第七輪巡察整改評估中,對12個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情況進行了綜合評估,反饋問題42個,目前整改正在推進,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中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吳浩峰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