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真落實巡察專題報告,明確了公務出行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規范了租賃車輛管理,從源頭上遏制‘車輪上的微腐敗’。”近日,大理市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在向市委巡察辦反饋巡察專題報告落實情況時說道。
十屆大理市委第六輪巡察,在對3個市級部門和2個鄉鎮街道及所轄24個村(社區)黨組織的巡察中,發現機關單位在租用新能源車輛管理中存在漏洞,租賃車輛未進入公車管理平臺,由租車單位自行管理,容易產生違規租車、違規使用等情況,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
針對巡察中發現公務出行租賃車輛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在中期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后,部署由市委第三巡察組牽頭,對全市有關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形成了《關于建議進一步規范機關單位租賃車輛管理的專題報告》,報市委研究審議后,向市公車辦提出巡察建議。
為促進巡察建議的有效落實,大理市在十屆市委第六輪巡察整改集體約談會上,對本輪形成的巡察建議進行集中交辦,市委有關領導對巡察建議辦理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市公車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全市機關單位租賃車輛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開展系統治理。
據悉,為落實好巡察建議,該市公車辦在全市106個單位開展公務出行租賃車輛自檢自查,對全市各部門租賃車輛情況進行摸底。
市公車辦在各級各部門自檢自查基礎上,緊緊抓住建章立制這個關鍵,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黨政機關公務出行租賃車輛的通知》,明確了公務租車的適用情形、租車的標準、期限和租金及監督管理規定,并制作了大理市黨政機關公務出行租賃車輛合同范本和租賃車輛審批單,進一步規范了公務用車租賃行為。
在市公車辦落實巡察建議中,市委巡察辦開展督促溝通2次,適時掌握建議辦理進展情況,并在制度的制定過程中,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修改建議,形成了良好的“同題共答”局面。
“大理市通過專題報告、形成巡察建議、建立督辦、定期反饋的閉環運行機制,以問題為導向、系統施治,推動黨政機關單位公務出行租賃車輛規范管理,全面推動問題系統整改,提高巡察成果運用實效。”大理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楊莉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