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在旅游景區開展工會活動、舉辦活動時超標準購買服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日前,文山州委巡察辦印發《十屆州委第九輪巡察發現共性問題、典型問題清單》,要求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抓好自查整改工作。
巡察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關鍵要在整改上發力。文山州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共性問題精準發力,綜合用好巡察成果,從嚴從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每輪巡察結束后,州、縣(市)巡察機構及時梳理、分析、歸納和總結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共性問題、典型問題清單,要求全州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十屆州委第四輪巡察了州統計局黨組,發現該單位有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紀律不嚴格的情況,在十屆州委第六輪巡察了州人民政府研究室黨組時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州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說道,“按照計劃,實現十屆州委巡察全覆蓋需要5年時間。如果全州各部門單位坐等巡察發現問題后再去整改,往往會錯失最佳時機。”
對反復出現的共性問題,州委巡察機構注重從制度機制上查找原因、解決問題,采取“全方位對照自查+專題報告+巡察建議書”三種方式,督促全州各級黨委及部門對標對表,主動參與到問題整改工作中,做到未巡先改。對于共性問題中一些更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巡察情況或將問題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限期反饋辦理情況,推動相關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
為有力推進反饋問題真改實改,該州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的再監督”作用,從措施制定、整改動員、責任落實、材料審核、列席會議等方面對被巡單位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情況進行跟進監督,督促被巡察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持續改、深入改,改徹底,改到位,并適時開展巡察整改情況抽查督查。對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及時約談提醒,著力發現和解決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重視、制度機制不健全、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實等問題。
十屆文山州委以來,州委巡察機構發出共性、典型問題整改通知7份、巡察建議書15份,形成巡察專報24期,推動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村財鄉代管”監督不力等問題的專項整治。
“下步我們將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督促被巡視巡察黨組織把整改作為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綜合用好巡視巡察成果,深化標本兼治。”州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雷軍藝 || 責任編輯 張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