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履職不力、監管缺失,未能按時把惠民惠農補貼發放到群眾手中,侵害了群眾的利益,我接受組織的處理……”李某某在貢山縣丙中洛鎮茶臘黨支部黨員大會上作出深刻檢討。
李某某為何檢討?這事還要從2023年3月貢山縣委第二巡察組對丙中洛鎮及所轄4個村開展常規巡察時說起。
“組長,你看這項惠民惠農補貼資金已經在賬上掛了3年了,一直沒有支付。”巡察組進駐后,負責查看財務憑證的組員從往來明細賬本中發現端倪。巡察組隨即前往丙中洛鎮財政所,找到相關負責人核實了解情況。
“你們有一筆涉及農業人口的獨生子女義務教育獎學金和子女保健費一直沒有支付,這個情況你了解嗎?”
“知道的,這是縣衛健局撥下來的資金。但是從2018年鎮計生辦工作人員變動后,就一直沒有人來辦理。”
“你們沒有提醒,也沒有去催促鎮計生辦的工作人員來辦理業務嗎?”
“每年這筆資金到賬后,我都會第一時間通知鎮計生辦負責人來報賬,但是他們一直不來。我沒有補貼人員的花名冊,而且沒有簽批我也不敢打款。”
……
了解清楚情況后,巡察組又與縣衛健局相關負責人進行反復核實,在確定縣衛健局向丙中洛鎮計生辦發出過3次工作提醒后,巡察組立即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按程序向縣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同時,也將該問題反饋至丙中洛鎮黨委,要求立行立改。
2023年6月,貢山縣紀委監委對該問題線索進行了初核,查明是丙中洛鎮原副鎮長李某某在分管計生工作期間,沒有督促鎮計生辦工作人員及時開展獨生子女義務教育獎學金、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工作,致使群眾連續三年沒有拿到本該享受的補貼。最終,李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在巡察組的督促下,丙中洛鎮黨委將補貼共計5萬余元發放到了12戶農戶手中。
“國家的惠民惠農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受阻、走偏,不僅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降低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貢山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組織紀檢監察干部深入一線開展走訪監督,從“小切口”破題、解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續。(貢山縣紀委監委 李光梅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