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
懲治“蠅貪蟻腐”,關系到基層政治生態的風清氣正,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群眾所思所想所憂所盼,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全面從嚴治黨實效筑牢黨的執政根基,堅持糾正一切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讓人民群眾感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讓群眾在反腐“拍蠅”中增強獲得感。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2021年1月22日)
村小組出納的“螞蟻搬家”
某村民小組原副組長楊某在負責農貿市場建設期間,利用管理小組出納的職務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將施工老板向管理小組交納的13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占為己有,找到了不勞而獲的“捷徑”,由此開啟了“螞蟻搬家”式撈錢的貪腐之路。在此后長達6年的時間里,楊某的貪欲日漸膨脹,貪腐手段越來越直接,從起初的戰戰兢兢到后來的肆意妄為,打集體資金主意的膽子越來越大,收入不入賬、虛列支出、竊取等方式層出不窮,金額也從幾百元、幾千元,到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不停地將貪婪的“黑手”伸向集體資金,靠“長期持續、少拿多次”的“細水長流”戰術,先后挪用集體資金6次,侵占集體資金12次,累計涉案金額高達150多萬元。
2021年,楊某被開除黨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涉案款被依法沒收。
基層是權力的“神經末梢”,基層的“小蒼蠅”、群眾身邊的“小螻蟻”,手中之權微乎其微,卻能毀了“千里長堤”。“螞蟻搬家”式的“微腐敗”,看起來不起眼,呈現小額多次、持續周期長的特點,有縫就鉆、有洞就穿,逮住機會就貪一點、搬一點、撈一點,雖然每次貪的不多,但日積月累、積少成多,危害不容小覷。
基層小微權力一頭連著政策,一頭連著群眾,事關群眾利益,更會影響黨的執政根基的穩固。對“螞蟻搬家”式的“微腐敗”既要“零容忍”,及時堵上制度建設存在的漏洞,將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同時,也要加強基層黨員干部的黨性教育,不斷正心修身,堅決堵住基層黨員干部內心的“縫”和“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