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23年修訂版)第九十九條
“借雞生蛋”定會雞飛蛋打
某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羅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上的影響,為私營企業主周某某謀取項目利益,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以20%的年利率高息“出借”200萬元給周某某,5年收受周某某以支付“利息”為名所送錢款共計200萬元,涉嫌受賄罪。
2019年,羅某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近年來,借貸收息型受賄成為新型腐敗、隱性腐敗的又一表現形式。行賄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沒有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主動向黨員領導干部借款,并支付高額利息。羅某某以借貸收息之名行權錢交易之實,出借的是金錢,收取的是權力變現后的不當得利。當前,除了借息受賄,還存在利用“代理人”收取“中介費”、特定關系人“掛名”領取薪酬、“合作經商型”受賄等表現形式,本質上都是公權力被收買的變異升級。
有的領導干部和商人老板之間相互借款,實際上是打著“名借實賄”的小算盤,既想得好處,又想規避組織審查調查,這種妄圖一本萬利的行為,將付出難以承受的高昂“利息”——黨紀國法的嚴懲。
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強化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快速處置。”當前,各種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層出不窮。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無論如何精心設計、不管手段如何隱蔽翻新,都掩蓋不了背后權錢交易、謀私貪腐的事實,改變不了公權私用、以權謀私的本質。面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我們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緊緊抓住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特征和表現,追根溯源、精準施治、深挖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