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強化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快速處置。”當前,各種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層出不窮。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無論如何精心設計、不管手段如何隱蔽翻新,都掩蓋不了背后權錢交易、謀私貪腐的事實,改變不了公權私用、以權謀私的本質。面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我們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緊緊抓住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特征和表現,追根溯源、精準施治、深挖徹查。
繼續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把嚴懲政商勾連的腐敗作為攻堅戰重中之重。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2024年1月10日)
“合法”交易不合法
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張某,在收受商人老板財物的過程中,為了規避風險,不讓他人發現,通過高額民間借貸、簽訂虛假購銷合同、以不合理低價購房并高價出售等方式變相獲利,妄圖以“合法”交易的形式掩蓋非法獲利的目的。2008年至2022年間,張某先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資金撥付、公積金貸款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50余萬元。
2023年3月,張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8月,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處罰金50萬元,違法所得被沒收。
張某與商人老板之間的虛假交易行為,名義上交易的是財和物,實際上交易的是權和錢。這種行為源自對紀法的無知、對金錢的盲目追逐。這種自導自演、自欺欺人的行為,是新型腐敗、隱性腐敗的又一表現,終究逃脫不了紀法的懲處。
與傳統腐敗“一手辦事,一手收錢”不同,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一般采取迂回策略,虛構交易的有之,低買高賣的有之……不但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還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黨員干部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受到法律保護,但如果有權力介入,就變了味、偏了道。必須正確把握公與私、義與利、權與法、親與清的關系,守住權力邊界,防止權力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