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初期,在云南邊疆地區,活躍著一支為人民服務的隊伍——云南民族工作隊。至今,他們高度的紀律性、一心為民的情懷依舊在邊疆民族地區廣為傳誦。
民族工作隊員為群眾接種牛痘
民族工作隊:堅守紀律的光輝典范
云南解放初期,為全面開展邊疆民族工作,密切黨和政府與各族人民的聯系,1950年,在云南省委第一次少數民族工作會議上,省委、省政府作出向邊疆民族地區派駐民族工作隊的決定,以打開民族地區的工作局面。經過一年多的籌備,從1952年5月起,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從云南民族學院、省級機關、西南防疫隊等抽調部分學生和干部,加上各地委抽調的人員,共同組成了民族第一工作隊、第二工作隊、第三工作隊,奔赴德宏、保山、西雙版納、紅河、臨滄等邊境民族地區。同時,駐云南邊防的各部隊也相繼組建了各自的民族工作隊到邊境一線開展工作。
民族工作隊到邊疆后,以幫助發展生產為中心,開展以“做好事、交朋友”為基本形式的民族工作。省委對民族工作隊提出了嚴格的紀律要求:一是每個工作隊員都要樹立完成任務的信心和決心;二是每個工作隊員都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邊疆各族人民服務的革命精神;三是人人都要踏踏實實地工作;四是要尊重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五是每個人都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用鐵的紀律要求自己。省委還特別強調,一個人出問題不僅是個人的得失,而且會影響到民族工作隊的全體成員,影響到黨在民族地區的形象。
工作隊員們嚴格遵守省委的紀律要求,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有一次,一個工作隊在行進途中到達宿營地做飯時,發現炊具中多了一把鍋鏟,檢查后發現是頭天晚上向當地老鄉借來忘記歸還了。隊領導得知后,批評了違反紀律的同志,司務長不顧路途遙遠又原路返回歸還鍋鏟。工作隊員下到鄉村后,用鐵的紀律要求自己,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有些當地的傣族和景頗族隊員,甚至連自己親戚請吃飯都加以謝絕,向少數民族群眾展示了與舊官僚完全不同的嶄新的革命形象,得到了少數民族群眾的愛戴和尊重。
鐵的紀律凝聚了民族工作隊鐵一般的革命意志。面對國民黨殘軍在邊境上的不時騷擾、歷史上反動統治遺留下的民族隔閡、邊境地區極度匱乏的物質條件,加上語言不通、風俗各異、習慣不同,工作隊在開展工作過程中遇到巨大困難和挑戰。工作隊員始終把到邊疆民族地區工作視為無上光榮的任務,不畏艱難、不計得失、不怕委屈,保持飽滿的革命熱情,滿懷信心為人民服務。
鐵的紀律鍛造了民族工作隊鐵一般的工作作風。他們深入到邊疆的最基層,以艱苦奮斗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幫助群眾薅秧、舂米、砍柴、修房子、挑水,教給群眾一些農業生產技術。他們走村串寨,哪里有困難就出現在哪里,送藥治病、發放口糧、調運籽種,以實際行動感化和影響群眾,使黨的政策在邊疆民族地區落地開花。少數民族群眾由衷贊嘆:“鹽巴不吃不得,工作隊不有不得!”(設計:吳劉繼 張藝文 作者: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