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舉報誤區(qū)要避開
信訪舉報是充分保障黨員干部和群眾監(jiān)督權利的重要途徑,能夠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和群眾對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信任感、認同感和獲得感?,F實中,部分黨員干部和群眾對信訪舉報還存在一些認識誤區(qū)。我們結合案例進行剖析,讓大家在信訪舉報時能更加合規(guī)合紀合法。
“按鬧分配”可休矣
聶某某向某縣紀委監(jiān)委反映,要求縣交通運輸局給予行政賠償。紀委監(jiān)委工作人員當面答復聶某某,但聶某某對答復不滿意。聶某某就以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為由,多次到縣紀委監(jiān)委纏訪鬧訪,拍打接訪臺,辱罵工作人員,到縣政府辦公樓一樓大廳大聲喧嘩,并在網絡上捏造并散布與政府和領導有關的虛假事實,還三次揚言要殺人。最終,聶某某因涉嫌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嚴重擾亂了信訪舉報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并處以罰款。
上述案例中,聶某某無理纏訪、鬧訪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
近年來,在信訪舉報過程中,出現了個別信訪人為了實現自己不合理的利益和訴求,采取吵鬧,甚至圍堵、沖擊各級單位或采用暴力、威脅等非理性手段信訪的行為。纏訪鬧訪者打著維護權益、表達訴求的幌子,其實質是用非常規(guī)手段謀求私利,一旦纏訪鬧訪行為觸碰法律底線,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