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管筱璞
安徽省涇縣紀委監委緊盯增設交易、定向采購貿易等以商業服務為名變相完成利益輸送的行為,堅決查處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圖為該縣紀檢監察干部對案件開展集中研討,分析研判相關問題。 章醒 攝
江蘇省句容市紀委監委運用大數據監督平臺,對涉及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影子公司”“影子股東”謀取私利等問題進行核查。圖為該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運用平臺信息進行比對分析,摸排問題線索。 張清翔 攝
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掌握商機,往往意味著多了一分盈利機會。近年來,在各地查處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案件中,個別領導干部不直接收受財物,而是改為收受或向行賄人索要商業機會,再將商業機會交由指定方或自己運作,從中獲取利益。這些特定商業機會,或是未實際經營僅是利益輸送的“幌子”,或是收益遠超正常范圍,且大多無需承擔市場風險。
此類腐敗有何特點,查處這類案件應如何入手?如何從正常的商業活動中精準識別出這類腐敗行為?記者進行了采訪。
有的請托人為感謝或謀求公職人員幫助,讓其通過所謂的“經營活動”獲利
2021年下半年,某房產開發公司找到時任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政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洪某某幫助協調審批現房銷售備案事項。洪某某把從事房產銷售的特定關系人方某某介紹給該公司,方某某以居間介紹名義與該公司簽訂合同,之后洪某某利用職權幫助該公司順利完成備案事項,方某某則按照合同約定幫洪某某收取了160余萬元好處費。最終,洪某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
“表面看,方某某從事房產銷售工作,和房產公司簽訂合同很正常。但是合同約定的土地解押協調會、交付備案等事項不是一個房產銷售公司能完成的。”辦案人員表示,從交易必要性來看,涉案房產公司不存在對“第三方中介”的客觀需求;從交易價格來看,明顯高于正常的中介費用;從交易風險來看,方某某無需付出成本且不提供合同所約定的實質性服務,獲取收益卻沒有風險。
“很顯然,這些不必要、零成本、無風險的‘第三方中介’業務,違反正常的市場經濟活動規律,系行受賄雙方通過虛增交易環節進行權錢交易的手段。”辦案人員說。
“沒有機會,創造機會也要進行商業交易。”多名受訪的紀檢監察干部表示,有的請托人為感謝或謀求公職人員的幫助,讓其通過所謂的“經營活動”獲利,此類腐敗實質是以給付“商業服務”對價為名輸送利益。
“這類腐敗問題一般采取‘迂回’策略,提前謀劃、量身定制、層層設‘防’,具有間接性、市場性、隱蔽性等特點,是一種典型的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江蘇省句容市紀委監委第三審查調查室主任郝楊說。
郝楊分析,這種新型腐敗的“新”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受賄手段“新”,行受賄雙方精心設計交易過程、資金流向、收益結算,將謀利手段嵌入市場交易過程中,掩蓋權錢交易本質;二是標的形式“新”,腐敗利益的表現形式更加復雜多樣,不再是實體性財產利益,而是變現后可實際獲利的商業機會;三是涉及問題“新”,如工程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礦山開采等資金流量大、權力相對集中且資源分配易受行政干預的領域往往水深貓膩多,諸如幕后操控、商機“掮客”等問題不時顯現。
“隱”也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間接聯系隱藏腐敗主體,腐敗分子從“臺前”走向“幕后”,讓特定關系人承接相關工程、交易、指標等,接受利益輸送,直接獲益的是第三人,而并非國家工作人員本人;二是市場行為掩蓋利益輸送,將行受賄行為與投資、經營、合作等商業行為混雜,給利益輸送穿上市場化的“馬甲”,混淆行為性質;三是延長鏈條割裂權錢關聯,通過提供商業機會增設環節、增加中間人等,刻意在時間、對象上割裂職務身份、謀利事項與收受財物行為之間的關聯,拉長權錢交易周期、隱藏權力兌現關聯、延長利益輸送鏈條,妄圖模糊行為性質。
“特定商業機會在一定程度上屬于行業內幕信息,往往會產生高額的市場收益,且投資風險較小。”在杭州市余杭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華士杰看來,行賄人將商機提供給公職人員指定的特定關系人,實際是將其自身利益“附條件”讓渡給公職人員,而這個“條件”就是公職人員已經或者將會通過相關職務行為為其提供便利,以實現行賄人的其他利益。
從隱蔽的商業行為中發現是否存在運用公權力謀取利益
“各類商機本應向不特定的經營主體公平開放,而有的‘商機’往往明確針對受賄人及其特定關系人,通過‘信息差’‘影響力’進行利益輸送。”杭州市上城區監委委員汪堅表示,受賄人跟行賄人中間往往隔著兩三道防線,通過第三方甚至第四方開展權錢交易,難以察覺。
向監管服務對象索要業務,便是江蘇省揚州市原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處處長朱某發掘的“商機”。2011年12月,朱某以他人名義成立某公司,并與甲中心達成協議,由該公司負責承接業務并收取校準費用,由甲中心負責完成業務,雙方按比例分配費用。隨后,朱某向其監管的9家單位索要設備校準業務,轉交給甲中心實施并出具校準證書,共收取校準費74萬余元,付給甲中心31萬余元,朱某獲利43萬余元。朱某還以相同手段,通過多家公司承接能源審計、設備測試、認證咨詢、設備校準等業務,獲利逾百萬元。最終,朱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朱某控制的公司本身不具有相關資質,也無技術人員,更無相關設備,只是通過支付少量費用給有資質的單位來實際完成上述業務,余下費用全由朱某占有。揚州市邗江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說:“朱某幾乎沒有付出財物和人力成本,實際上是利用監管職權向企業索要相關可量化的財產性利益。”
在浙江省建德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傳旺看來,此類問題主要有如下表現:虛增交易環節,請托人為了輸送利益,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故意增加交易環節或創設商業機會,受賄方往往不實際投入經營,無風險、高收益;商機轉賣變現,受賄方獲取商業機會后,直接轉賣獲利,或以轉手方式作為利益輸送的紐帶,請托人借此支付轉讓差價;定向采購交易,請托人通過指向性明顯的定向采購行為,不比對不詢價,使受賄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獲取超出市場正常水平的額外利益。
“實踐中,查處此類腐敗案件關鍵是要透過現象看本質,準確把握權錢交易的本質。”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分析稱,從主觀上看,要分析雙方的動機,正常的商業機會是基于平等交易達成,而此類問題是雙方達成利益輸送的一致默契。從客觀上看,要分析商業行為是否符合市場規律,如合同條款設置的經營條件是否“量身打造”,價格、分成是否明顯異于市場正常水平等。從風險上看,此類問題中交易風險一般由請托方承擔,甚至還會設立保底條款,盈利全歸受賄人,風險由請托人兜底。
郝楊告訴記者,要通過查權力尋租風險環節,摸清請托謀利事項;通過查個人資產、銀行流水、大宗消費等查賬戶交易、資產異常,追根溯源深挖權力變現的證據及其鏈條;通過查重點人員關系網,以軌跡交疊為突破,鎖定特定關系人;通過查關聯公司的業務異常點、定向關照鏈,揭露利益輸送鏈條的起點和終點。
“查處該類案件,要注重從隱蔽的商業行為中發現是否存在利用公權力謀取利益的事實,以此來準確認定。”汪堅說。
拓寬問題線索發現渠道,強化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如何糾治這類腐敗問題?汪堅認為,一要注重大數據賦能,通過數字預警挖掘問題線索,排摸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二要做好以案促改促治,落實權力運行監督機制,防患于未然;三要加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警示黨員干部不觸紀法紅線、堅守廉潔底線。
拓寬問題線索發現渠道。句容市紀委監委運用大數據等手段進行分析比對,歸集黨員領導干部、關鍵崗位人員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信息,搭建比對模型,發現蛛絲馬跡、鎖定問題線索,利用數據關聯性監控和評估腐敗交易。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針對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與住建、交通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聯合檢查機制,實現“一盤棋”協同發力。
強化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杭州市余杭區紀委監委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執行力度,加大對投資、理財事項報告真實性的抽查核實力度,防止“一報了之”。在案件查辦過程中,通過大數據監督及時發現交易中的異常情況。句容市紀委監委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用權等情況的監督,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等制度,著力強化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監督,督促落實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嚴格設置領導干部“身邊人”經商辦企業的禁止性限制性負面清單,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針對查處國企領域系列案件暴露出的相關問題,江蘇省海安市紀委監委推動相關企業查擺問題67條,出臺人事管理辦法和員工問責處理辦法,制定議事規則3項、工程管理制度25項。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綜合分析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領域重點案件,向該區住建局等部門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推動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審批、招投標代理機構信用管理等長效監管機制16項。在監督推動下,該區住建局還利用大數據手段,對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批信息,實現信息同步抓取、同步共享,進一步加強審批環節監管。
加強警示教育。杭州市余杭區、蕭山區紀委監委結合近年來查處的典型案例,通過組織旁聽庭審、制作專題警示片、梳理編印相關警示錄等形式持續加強警示教育,堅持“未病”早防,引導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