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真實體現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級人民代表帶著人民的信任、期盼和重托,關注國計民生、積極建言獻策。圖為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醫院副院長張俊杰(左二)等在南京市秦淮區政務服務中心內的人大代表聯系點聽取民情。 新華社記者 季春鵬 攝
以什么樣的思路來謀劃和推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長遠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體中國人民,基于現實國情和對民主政治的本質認識,成功開辟并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歷史和現實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選擇的符合我國國情的唯一正確道路,是我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確道路。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進一步發揮我國政治制度的顯著優勢,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磅礴偉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符合中國國情、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正確道路
政治發展道路是關系根本、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古今中外,由于政治發展道路選擇錯誤而導致社會動蕩、國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正確政治發展道路都是在其特定社會政治條件下、歷史文化傳統基礎上長期發展演化形成的。“物之不齊,物之情也。”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堅持正確的政治發展道路是關系國家命運、民族命運、人民命運的根本性問題。
政治發展道路有其自身歷史邏輯,各個國家的政治發展道路都與其歷史特點、歷史任務、歷史進程等緊密相關。對于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道路,也應基于該國特定歷史環境進行具體評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歷史表明,各個國家發展民主政治的歷史條件、歷史任務不同,需要根據自身的發展階段、具體國情和所處的國際環境,選擇和建構適合自身發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對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認識要從中國近現代的歷史出發。近代以來,由于西方列強侵略引發民族危機,救亡圖存成為中國近代政治發展道路選擇的歷史起點和邏輯起點。自1840年鴉片戰爭后,中國政治發展的重大關鍵事件、重大歷史選擇、重大制度建構都與挽救民族危亡、實現民族振興緊密相關。在此背景下,各種政治勢力及其代表人物紛紛登場,圍繞實行什么樣的政治制度和政權組織形式提出各種主張、試驗各種方案,中國人民和無數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尋找著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模式。無論是君主立憲制,還是議會制、總統制,都未能獲得成功。長期的斗爭使中國人民逐漸認識到,不真正發動廣大人民群眾進行革命,不改變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性質,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解決不了中國面臨的問題,不能完成中華民族救亡圖存和反帝反封建的歷史任務,不能讓中國的政局和社會穩定下來,也談不上為中國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在中國人民頑強前行的偉大斗爭中,中國共產黨誕生了。中國共產黨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帶領中國人民經過浴血奮戰,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徹底改變了近代以后100多年中國內憂外患、任人宰割的悲慘命運,中華民族走上了實現偉大復興的壯闊道路。新中國成立后,我們建立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構起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改革開放后,我國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各項民主制度不斷健全,民主形式日益豐富。進入新時代,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越來越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越走越寬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既有科學的指導思想,又有嚴謹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實現形式和可靠的推動力量。這一政治發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體內容、基本要求,都在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體現,其精神實質緊密聯系、相互貫通、相互促進。事實充分證明,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強大生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要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從性質、目標、路徑等方面完整規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義。
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作為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無產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理想,進行不懈探索和奮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治國理政的方方面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我們黨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領導人民進行不懈探索和奮斗,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確保人民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民主權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彰顯社會主義國家性質,充分彰顯人民主體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民主與法治是近現代社會上層建筑中兩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國家制度形態,民主需要回答“誰應該行使國家權力”,這屬于政權結構問題。作為國家治理的方式,法治需要回答“應該如何行使國家權力”,這屬于國家權力行使方式問題。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政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政治的表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在我國,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代表著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黨的政策是制定法律和施行法治的先導指引。黨的政策成為法律后,依法辦事就是實行黨的政策、貫徹人民群眾的意志。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特別要注意我們堅持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與西方所謂的“憲政”本質上是不同的。資本主義的憲法及其確立的政治制度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不論是君主立憲制還是議會制、總統制,都沒有改變資本主義國家政治統治的本質。而近代以來,中國嘗試過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各種政治制度,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克服了一切舊憲法只代表少數人意志、為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弊端,體現了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增加和擴大自身優勢和特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的人才知道”,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多個場合用這句話,揭示了一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合不合適,只有這個國家的人民才最有發言權的深刻道理。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這個重大問題上,我們一定要有定力、有主見,決不能自失主張、自亂陣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而不是要削弱和縮小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切實防止出現黨爭紛沓、相互傾軋的現象;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等等。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注重發揮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優勢。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重要標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緊密結合的制度。”這項制度既可以最大限度激發全黨創造活力,又可以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有效防止和克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分散主義,避免“三權鼎立”體制下黨爭紛沓、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等弊端。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則,使各類國家機關提高能力和效率、增進協調和配合,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廣泛表達和反映,最大限度把全社會全民族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出來。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同堅持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黨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最根本的就是全黨服從中央。新時代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內在要求。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既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又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優勢變成我們黨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組織優勢、工作優勢。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注重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優勢。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黨和人民在民主政治領域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是社會主義民主,主體是全體中國人民,特點和優勢在于全過程。這種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通起來,使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人民的聲音、反映人民的愿望,讓中國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當今世界,一些國家民主實踐出現了偏差,“民主過剩”“民主超速”與“民主赤字”“民主失色”問題并存,有的國家甚至陷入動蕩。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豐富、創新、發展了民主的實踐形式和內容,充分彰顯我國制度優勢,提升了國家治理效能。要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切實、更有成效地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各方面、全方位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有力保障。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注重發揮全面依法治國的優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使法治建設與改革發展相得益彰,適應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客觀需要,已經并將繼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撐。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智慧結晶。許多國家追求法治、發展法治,但不一定都能將法治建設與自身發展階段、發展實際、發展需求緊密結合起來,確保法治建設與國家長遠發展目標相協調。我們黨堅持將法治建設與我國實際和現實國情緊密結合,強調法治模式不能定于一尊,提出適合自身的法治國家建設宏偉藍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開放40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改革開放的過程,實質上就是改革與法治統一實施的過程。新時代以來,我們黨提出全面依法治國這一具有標志性、創新性、戰略性的重要理論命題和實踐命題,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在更加全面更加廣泛的層次上謀劃和推進依法治國。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相協調。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始終保持政治定力。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經過長期的實踐探索,在這些問題上我們取得了決定性進展。當然,這并不是說,中國的政治制度就完美無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發展了。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新征程上,只要我們更加堅定自信,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砥礪前行,必將贏得更加偉大的勝利和榮光。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