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時英(1499—1576年),字子才,號一相居士,曲靖人。明代嘉靖八年(1529年)考中進士,被授山西平陽知縣。進士侯一元修撰隆慶《平陽縣志》曾經有過評價:“吾郡平陽明興以來,令去而思者僅四人,王唐張彭。”其中的“唐”就是指唐時英,這是對一個地方縣令的最高贊譽,而唐時英是4人中政績最佳的平陽縣令。
革除弊政 興修水利
嘉靖十年(1531年),平陽時受倭寇侵擾,民不聊生。唐時英到任平陽后,見平陽縣山清水秀,土地肥沃,但市井卻十分蕭條,街巷污陋,他深入民間暗訪后,悉知平陽賦稅不均,大為百姓所詬病。地方豪紳大戶與官府勾結,依仗權勢欺詐百姓,并乘災荒之時大放高利貸剝削百姓。污吏隱瞞田畝,多報瘦地、謊報災情,偷漏賦稅、中飽私囊,致使國家歲入減少,百姓生活貧苦。
為抑制豪強,懲處污吏,唐時英首先對地方豪紳大戶和縣衙內的官吏“曉之以義,說之以理,束之以法”。接著布告全縣,將高利減半。次年,他又提出“查瘦改肥,清丈田畝”的措施。這時有人勸他說:“強龍難斗地頭蛇。唐大人,你半減高利貸就得罪了地方的強龍,如果再搞查瘦改肥,恐怕你在平陽縣會招來災禍。”唐時英憤慨地說:“你們?yōu)槭裁粗粸槲蚁耄粸槠疥柕陌傩障?今天我既是平陽百姓的父母官,就要為平陽百姓辦事,為平陽百姓造福。吾決意以履畝量田為己任,爾等不必多慮。”
唐時英于是在門外豎起謝絕說情的牌子,親臨田間地頭嚴格判別土地。“遇有請托關說,不顧而行,挾勢威嚇,正色拒之,胥吏稍有偏移,立即革斥。”唐時英用了半年時間終于把全縣的田畝面積、隱肥報瘦的情況一一查清,并造冊入府。平陽民眾無不稱贊:“唐公,美政也!”
隨后,唐時英又捐資修水利,勸農耕。平陽縣內水塘溝渠時久淤淺,均予以開鑿疏通。翌年大旱,平陽無災,而鄰縣的收成卻很差,百姓頌之為“唐神君”。
清正廉潔 政績卓著
嘉靖十四年(1535年),唐時英受命任戶部主事,委理通州糧倉,主管戶部財經收支。通州素來為內官所把持,視為私囊,盤根錯節(jié)。鑒于幾個前任都因乘職之便,營私舞弊而致身敗名裂。唐時英到任后就開誠布公地對大家說:“通倉之事,前車有鑒。今日之事,同舟共濟時也,茍二三其德,孤鼠將乘吾之隙!”遂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上下監(jiān)督的有效辦法。
內官們互相打探唐時英的底細,欲攫其一短以中傷。唐時英廉正自持,詳理規(guī)章制度,嚴細考核。一年以后,通倉之事管得井然有序,賬務清楚。
遵守法度 不徇私情
嘉靖十六年(1537年)唐時英晉封文林郎,督理朝廷庫銀收支。這個職事的前任因出入有差而入獄。不少人為他擔心說:“此職危多。易犯人誹,公何不避之以求全也!”他說:“任何事情都是要人去辦的,避而不就是‘私我也’,我只要‘擘畫如法,雖毫厘無不詳且盡焉,何危之有也!”唐時英在職3年,因“毫厘無不詳且盡”受到了朝野上下的稱譽。他官邸庭柱上有一副對聯(lián):“為一分民,受一分之賜;早一刻舟,行一刻之程。”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陜西河套平原一帶的韃靼貴族舉兵侵犯北部邊境。嘉靖帝遂將當時任陜西布政使的唐時英晉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陜西(從二品),前去抵御。唐時英查知韃靼之所以侵犯邊境,主要是因為當時陜西四鎮(zhèn)的官員各存私心,互不協(xié)力所致。他認為只要四鎮(zhèn)合力,韃靼指日可以驅逐出去。于是他“飛檄馳書四鎮(zhèn)”,當四鎮(zhèn)官員到達后,他明確地指出四鎮(zhèn)官員各存私心之害,并說:“韃靼不足患,患不協(xié)力。”首先解決了四鎮(zhèn)的團結問題,接著他制定抵御措施,盡出庫余補缺軍餉,率青壯勇,輸運糧秣,不絕于途。鎮(zhèn)兵未動,胡虜先遁去。人謂時英先聲奪敵氣,一方遂得安寧。
歷任要職 清貧自若
唐時英始終遵守法度,雖毫厘無不詳且盡,大司農深嘉契之。晉郎中,嚴謹之風,傳于六部,特擢知直隸真定府知府。真定地處要沖,近京師,多豪族,居是官者,因應不易,常為蜚語流言所中傷。唐時英坦懷處之,不徇私情,示以大公。遇事立即裁決,非正俸一無所取。上行下效,閭里晏然。在任三年,督撫交章十次上薦。離去三十余載,百姓稱頌,一如掛懷。
唐時英后累官貴州按察副使,貴州、河南參政,浙江按察使,山東右布政使,陜西左布政使。凡所至,破奸發(fā)伏,遇事隨決,無不得其宜;而為人應世,莊介樂易,惟善是從,以故君子愛之,小人畏之,無敢以私務請托。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唐時英告老還鄉(xiāng)。萬歷四年(1576年),唐時英病故于曲靖,享年80歲。(何學彥 張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