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上信任我、理解我,我心里就踏實了。”近日,會澤縣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迤車鎮某村干部黃某澄清正名,組織的信任讓黃某更加堅定了做好工作的決心。
此前,會澤縣紀委監委收到反映黃某私分集體土地賠償款的信訪舉報,經多方調查取證,發現舉報內容與事實不符。鑒于該不實舉報給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該縣紀委監委及時啟動澄清正名程序,為黃某予以會議澄清正名。
今年以來,會澤縣紀委監委堅持把澄清正名作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抓手,常態化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既零容忍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也嚴肅查處誣告陷害等行為,持續釋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導向,提升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該縣紀委監委持續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機制,強化研判分析,嚴把事實關、證據關,運用書面澄清、會議澄清、公開澄清等不同方式,審慎穩妥開展澄清正名工作。制定印發《關于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通過明確澄清正名的適用范圍、程序要求、澄清方式等內容,規范失實檢舉控告工作辦理流程。在澄清正名中堅持“雙復核”,即紀檢監察機關相關部門堅持復核不實舉報事實、復核核查認定程序。復核不實舉報事實時,綜合分析研判不實檢舉控告的原因、目的、動機等因素,通過走訪相關人員、核對案件卷宗等方式,復核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準確、處理是否恰當。在復核核查認定程序中,通過審查調查部門與案件審理室、信訪室等部門進行聯合會審,重點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規。復核發現此前調查程序有問題、不實舉報結論有疑義的,進行補充調查并作出結論,提出繼續或中止澄清的意見,避免或減少因各類因素造成的事實認定偏差或瑕疵。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我們針對受到不實檢舉控告的干部具體情況,因人施策、精準定制,開展個性化暖心回訪,做實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解開被澄清正名對象的‘心結’。”該縣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介紹,在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后,適時通過談心談話、上門走訪、電話溝通等方式,聽取被澄清干部想法、群眾意見和群眾反映。一方面深入了解澄清對象的思想認識變化、工作表現,體現紀檢監察部門對干部的關心;另一方面全面總結澄清正名工作的短板和不足,為今后開展工作不斷積累經驗。
該縣紀委監委注重抓好成果運用,在澄清正名會期間發放信訪宣傳資料1200余冊,將相關澄清材料歸入干部廉政檔案,由澄清對象在年度組織生活會上講清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情況和個人思想認識。同時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在干部考核考察、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工作中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使整個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完整閉環,澄清效應不斷疊加。
“近年來,我們立足紀檢監察職責定位,嚴管厚愛相結合,先后對受到不實檢舉控告的77名干部、11個集體進行了澄清正名,促進了激濁揚清、干事創業良好政治生態的形成。”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道。(朱璐 楊靜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