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認真審核,該同志沒有受到縣紀委監委給予的黨紀政務處分,沒有收到有關信訪舉報……”近日,蘭坪縣紀委監委在收到該縣組織部門的黨風廉政征求意見函后,立即啟動核查工作,如實作出廉政意見回復。
在該縣紀委監委的辦公平臺上,像這樣的黨風廉政征求意見函是最多的文件之一,征求原因涉及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職稱評審、評先評優、年度考核、換屆、轉任、提前退休等方方面面。
在開展廉政意見回復的過程中,該縣紀委監委嚴格按照“部門聯審”、召開專題會議研判等審查程序,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根據不同情況向來函單位和部門提出不影響使用、暫緩使用、不宜使用、組織處理等建議,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評優”,嚴格做好干部關鍵環節的“廉政體檢”。
為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精準性和時效性,該縣紀委監委實施“1+X”黨風廉政聯審聯查工作機制,在收到黨風廉政征求意見函后,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牽頭,聯合案件監督管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巡察辦等部門,對信訪、問題線索反映情況、案件在辦情況以及黨紀政務處分等情況進行把關,必要時還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街道)紀(工)委意見,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精準把脈”。
聯審聯查工作堅決執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部門負責人、協管常委、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四級審簽機制,分級把關、從嚴審查。經聯合審查后,對存在處分影響期限未滿、審查確有問題的,經專題會議研究后堅決提出暫緩或不宜使用等意見;對不影響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的,按照回復時限和要求,及時向來函單位和部門給予準確復函,并認真做好回復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做到全程留痕、有跡可循。今年以來,共出具黨風廉政意見5478人、209個集體。
除此以外,該縣紀委監委還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因故意隱瞞、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造成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失實失準,以及在工作中跑風漏氣、玩忽職守、以權謀私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常態化加強廉政檔案管理,及時對干部的廉政信息進行動態更新,為廉政意見回復提供準確、詳實的數據支撐。(楊躍齊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