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鄉鎮紀委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促進干部履職盡責,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加強鄉鎮紀委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職責定位、組織設置、聚焦主業主責、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劃清鄉鎮紀委履職界限,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措施。
《意見》指出鄉鎮紀委是協助鄉鎮黨委開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組織保證,是參與維護農村基層和整個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職責就是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在農村基層的執行情況;協助鄉鎮黨委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我們采取定期聽取匯報、建立掛鉤聯系制度、建立片區協作機制、完善考核機制等方式,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工作的指導。”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
《意見》規定,鄉鎮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職一級的干部擔任,在同級黨委領導班子中只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不分管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紀檢監察業務。同時,對如何提高監督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著力選優配強干部,加強教育培訓,健全完善制度機制等作了明確要求;對如何協助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盯緊盯牢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和深化廉政談話、建立廉政檔案、做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議和政風群眾滿意度評議等具體工作要求進行了規范。
《意見》要求,圍繞推進鄉村振興、保障民生民利、集體“三資”管理、規范權力運行等工作重點,強化監督檢查。同時,暢通信訪渠道、踐行一線工作法、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嚴格監督執紀。
《意見》還對支持鄉鎮紀委加強廉潔教育大膽履職作出具體規定,要求開展基層干部廉潔履職教育,定期組織黨員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推進清廉村居建設,因地制宜建設廉政大院、廉政公園、廉政文化墻、廉政文化標識等新時代廉潔文化陣地,激活本地優秀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家規家訓資源中蘊含的廉潔因子,豐富廉潔文化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推動農村廉潔文化建設,全面提升廉潔文化傳播的覆蓋面,讓新時代廉潔文化在基層蔚然成風、深入人心。
在促進鄉鎮紀委履責的同時,《意見》也明確了相應的問責追究和激勵辦法,要求突出抓好鄉鎮紀檢干部紀律作風建設,做到“五嚴守、五禁止”,對作風不實、履行職責不到位的,進行批評教育;對不適合從事鄉鎮紀檢工作的,及時調整或予以調離;對工作不力的鄉鎮紀委書記,進行約談、問責;對違紀違法的,嚴肅查處。加大關心愛護鄉鎮紀檢干部力度,維護鄉鎮紀檢干部的合法權益,注重樹立和宣傳鄉鎮紀檢干部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巖溫扁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