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萬多元的銷貨款收到了,居然兩年多都沒發現這筆貨款沒有打給我,還好巡察組的同志細心發現,才避免了我的損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貢縣某辦公設備銷貨商徐某高興地說道。
今年7月,十三屆福貢縣委啟動第六輪巡察,縣委第一巡察組進駐縣公安局開展常規巡察。
“組長你看,這筆資金支出的發票是兩家商鋪,但支付憑證顯示只付給了其中一家,另外一家沒有支付。”在查看縣公安局財務臺賬時,巡察組發現有一筆辦公設備款支出有問題。
“難道未收到銷貨款的商鋪沒有向縣公安局反映嗎?還是多收了銷貨款的商家裝不知道?這里面有沒有貓膩?”帶著疑問,巡察組組長立即安排組員兵分兩路,一組向縣公安局財務室工作人員核實,另一組向兩家商鋪核實情況。
“麻煩你看看這筆款項,發票顯示的是兩家商鋪,但支付憑證顯示只支付給了其中一家。”巡察組工作人員向縣公安局財務室工作人員余某某核實情況。
“確實是將兩筆款項打給了同一家商鋪。”余某某看了支付憑證后驚訝地說道。
“多收了銷貨款的商家沒有向你們反映嗎?”
“沒有。兩家商鋪都沒有來反映過這個問題。我會盡快與兩家商鋪聯系解決問題。”
另一邊,巡察組工作人員找了其中一家商鋪。
“兩年前的確有一筆縣公安局5.232萬元的銷貨款未入賬。因為之前是我父親對的賬,而且當時縣公安局還有一筆5000元的銷貨款打到了我們的賬上,所以就混淆了,以為是同一筆銷貨款。”徐老板核實后說道。
“我們會核實清楚,如果縣公安局確實沒有支付這筆銷貨款,我們督促縣公安局盡快支付給你。”說罷,巡察組工作人員連忙動身找到了另一家商鋪進行核實。
“你們稍等,我去查一下,如果多打了銷貨款,我馬上退回去。”另一家商店的和老板說完立即翻起了賬本。
“賬上真的有一筆款是多打給我的,我這里日常進出賬的流水多,我本人也不會做賬,是由兼職會計每月來幾天代為記賬,賬目管理不是很規范,所以一直未發現問題,我馬上退回去。”隨后,和老板立即把錯支的銷貨款退了回去。
原來,兩年前余某某在支付兩家商鋪的貨款時,錯將兩家商鋪的銷貨款支付給了一家,余某某和兩家商鋪均未發現,好在巡察組發現了問題,將錯支的款項追回并歸還原主。
事后,巡察組將該問題移送到縣紀委監委,鑒于余某某在巡察期間積極整改,最終責令余某某作出書面檢查。
“這件事給我敲響了警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絕不粗心大意,將認真審核單據,管好單位每一筆資金,做好每一筆賬務,避免再次出現類似的錯誤。”余某某如是說。(張繼東 余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