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來,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委根據省委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動工作部署,以“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引領行動”為載體,推動全州各縣(市)制發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堅持責任導向、聚焦“關鍵少數”、注重制度完善、突出問題導向,找準監督靶心,深化黨內監督,密織監督網絡,確保監督實效。
州、縣(市)黨委政府“一把手”自覺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積極圍繞與班子成員、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全覆蓋的目標推進工作。截至目前,州委主要領導對12縣(市)領導班子談心談話全覆蓋,州委書記開展集體談話56批次244人次,個別談話42人次;州委副書記、州長開展個別談話55人次。12縣(市)委書記累計開展集體談話48次1277人,個別談話108人次,提出整改問題37個。州委組織部對23名“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對33名領導干部進行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
州委結合實際制定印發了《“清廉大理”建設“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引領行動”實施方案》,圍繞“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監督細化10項43個重點工作舉措,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主體、責任人員。同時,州、縣(市)黨委分別把“引領行動”實施情況納入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點。
州紀委監委印發了《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一把手”談話提醒工作辦法》,今年以來,州、縣(市)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一把手”開展談話提醒734人次;印發《大理州紀委監委機關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指引》。州紀委監委機關共審查黨風廉政意見756人次,提出否定意見35人次,有效防止“帶病”干部得到提拔。州委政法委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登記報告制度,將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納入政法工作年度督查內容,組織全州政法系統全面完成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承諾書簽訂工作。州委巡察辦在今年開展的2輪巡察中對19家州級單位黨組織“一把手”開展全面政治監督,發現涉及“一把手”問題51個。州委組織部開展全州2022年度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對2家單位主責人開展提醒談話,責令3家單位作情況說明。
今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風腐交織、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突出問題,嚴肅查處“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63件92人。
“引領行動”的開展,督促大理州各級領導干部從政治上認識監督職責,強化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勇于自我革命,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落地。(張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