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及時制定印發《貫徹落實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工作方案》《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清除隱性壁壘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等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形成工作推進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書。同時,加大實地檢查督導力度、建立工作閉環,推動相關重點工作任務取得實效。
健全完善工作機構。成立由市領導牽頭,發展改革、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部門參與的工作專班,抽調精干人員,強化工作力量。
統籌開展實地督導。組成專項工作督導組,對9個縣(市、區)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林草等部門,實施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清除隱性壁壘專項整治及招標投標領域等專項整治“回頭看”情況開展實地檢查督導,共抽查項目357個,發現問題項目120個。
分類處置問題事項。針對發現問題或線索,逐一研判、分類施策,按照“四個一批”(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一批、約談提醒一批、作出書面說明一批、反饋部門整改一批)的方式進行處置,切實推動“清廉云南”建設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取得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