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清廉云南”建設關于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工作的部署,迪慶藏族自治州認真組織開展“陽光行動”,抓好抓實環評審批、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關鍵節點,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運行”。
規范環評審批。嚴肅生態保護政策,下達重點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清單59份,嚴格執行“三線一單”政策,嚴控三線,嚴把準入清單,從源頭上預防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落實審批服務責任,對照年度重點項目清單,逐一對接,明確建設單位和審批部門具體責任人,建立一對一服務機制,保障服務通道暢通;創新審批服務方式,采用“即報即受理、即受理即審查、審查與審批同步”的方式,壓縮審批時限,確保項目快速落地實施。
減免招標投標費用。嚴格執行取消工程建設、政府采購投標報名等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交易環節,嚴格規范資格預審和招標代理收費等行為,截至7月底,為2633家投標企業釋放資金447.61萬元;印發《迪慶州關于進一步鼓勵減免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的通知》,對必須依法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按照50%的比例減免投標保證金,今年5月1日以來,全州涉及招投標項目數162個,減免保證金233人次,減免保證金185.6萬元;推行保險(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截至7月,保險(保函)共服務全州155個項目,替代現金保證金8078.13萬元。
強化政府采購管理。推行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進程,減少人為因素干擾,提高流程透明度;規范政府采購項目投訴流程,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接受群眾監督。截至8月,督促指導采購人完成3起政府采購質疑問題的答復及處置,處辦1起政府采購項目投訴,并對該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啟動監督檢查程序,在查實違規違法問題后,對相關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及供應商依法進行處理并責令整改。(云南省發展改革委 駐省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