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從儲備開始到立項、規劃、審批等各環節都將在“陽光”下運行……日前,玉溪市開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圍繞重大項目審批全流程監管,推進重大項目審批監督具體化、精準化。
玉溪市紀委監委進一步加強項目監管,推進項目審批、招投標等工作公開透明,推動重大項目在“陽光”下運行。
“在制定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工作方案中,涉及執法檢查監管方面的工作時,我市司法部門將統籌執法工作高效開展。”玉溪市通過開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職能失守整治專項行動,嚴格行使審批職權、督促各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利用行政執法等職權謀取私利、吃拿卡要等問題。在降低門檻上做“加法”,推出“證照分離”“一照多址”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推動“非禁即入”落實。在清除壁壘上做“減法”,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糾治14類違規為項目“開綠燈”“闖紅燈”的問題。做好激發活力的“乘法”,通過網上辦、減流程、降費用等方式簡政便企,累計為經營主體減費1600余萬元。
為有效推進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該市成立了工作專班,制定了質效評估方案,加強對責任部門的履職評估,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促進集中糾治、查處、曝光、整改成為常態、形成長效。
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開展以來,共發現問題16個,問題線索9件,立案4件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人,批評教育等組織處理14人,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數3份,建章立制1項。
下一步,玉溪市將嚴格按照全面排查、分類整治、鞏固提升三個步驟開展治理,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落實落細。(田源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