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不懈努力,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將潛逃30年之久的李國祥緝捕歸案。
李國祥被押解回西雙版納
李國祥,男,1970年1月生,西雙版納州勐臘縣財政局原副股長。經查,李國祥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貪污公款,1993年11月6日,李國祥攜款潛逃。1993年11月19日,勐臘縣人民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并開展追逃工作。
監察體制改革后,該案由勐臘縣紀委監委辦理。勐臘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責機關職責,克服嫌疑人外逃時間久遠、線索渺茫等困難,多年以來,專案組多方尋找李國祥藏匿的蛛絲馬跡,派出追逃組輾轉多個省份對其開展追逃工作,最終將其緝捕歸案。
“潛逃后,害怕被查、被抓,我改名換姓到多個省份躲藏,成天生活在驚慌恐懼之中,不敢辦理任何證件,不敢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一聽到警笛響、一看到警察就緊張,總感覺追逃工作人員隨時會出現在身邊。在外逃亡三十年,身心已經極度疲倦,想家了!現在我也釋懷了,再也不用過躲躲藏藏的日子,愿意接受法律的懲處……”面對追逃工作人員,李國祥道出了潛逃30年的內心感受。
潛逃30年的李國祥被緝捕歸案,是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部署的具體實踐,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雖遠必追、一追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我們再次正告在逃腐敗人員,不管逃到哪里,不管逃多久,終將難逃被追回歸案的命運,只有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從寬處理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