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縣城酒店連續(xù)住了28天,也沒有備注信息和情況說明。會不會是單位虛報住宿套取費用?”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組到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開展作風紀律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了一張蹊蹺的報銷單。
“里面是否存在著隱情?”帶著疑問,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找來了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周某某了解情況。
“這是單位接待村干部的住宿費。”周某某看著發(fā)票,一臉淡定地回答。
“為何連續(xù)住了28天?”組長追問道。
“當時我們單位掛聯村的村干部肖某聯系我,說他陪父親到縣城醫(yī)院看病,問我能不能給他安排一下住宿。”周某某無奈地表示,考慮到基層干部不容易,就給他在酒店安排了房間,以為他頂多住一兩天,沒想到他住了這么多天。
原來,肖某因父親生病到縣城醫(yī)院住院做手術,想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掛鉤聯系村上多年,有的干部職工已經和自己成了老熟人、老朋友,肖某便想借著這份“人情”,給自己謀取點方便。由于父親治療需要較長時間,肖某也一直未辦理退房。
“怎么住了這么多天?”當酒店工作人員拿著單子到單位結賬時,周某某傻眼了,但想著大家都很熟,“也不好說什么。”
就這樣,礙于情面的周某某在簽批單上簽署了“同意報銷”。簽批過程中,分管領導也未認真審核,這筆住宿費便在大家“一致同意”中得以支付。
“這些問題表面上看,是村干部肖某想‘蹭公家’,而你們用公家的錢‘做人情’。可是,背后反映出大家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嚴,是紀律規(guī)矩意識缺失的表現,希望你們引以為戒。”
問題來龍去脈弄清楚后,該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組隨即對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和辦公室、財務室等相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和批評教育,要求聯系肖某盡快退回住宿費用。
在談話教育提醒的同時,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組要求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對財務審批制度執(zhí)行不力、審批不嚴、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進行自查,舉一反三抓好整改。(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