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和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推進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就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關于建設“清廉云南”以及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關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動的部署要求,對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和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省紀委省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三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人到會督促指導。會議在省發展改革委設主會場,各州(市)發展改革委、縣(市、區)發展改革局設分會場。
會議指出,優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和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是“清廉云南”建設“十大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小切口”推動“大變革”,以“小單元”構建“大格局”,推動專項行動往深里走、往實里走的重要抓手。
會議強調,要找深找準問題、強化整改措施、狠抓推進落實,突出重點,精準發力,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工作任務落實。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開展全省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工作,省級有關部門,各州(市)、縣(市、區)要主動扛起部門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與省發展改革委一道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落到實處。同時,通過規范重大項目決策專項行動、重大項目審批監管職能失守整治專項行動、招投標領域整治專項行動、履行項目合同弄虛作假整治專項行動、重大項目“未批先建”“邊建邊批”“先建后補”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五大專項行動”推進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抓出實效。
會議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營造濃厚氛圍,把優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日程、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取得實效。省級有關部門,各州(市)要切實把責任扛起來,有組織、有步驟推進全方位全要素落實,從中受教育、受洗禮,激發更大的政治熱情,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審批監管“陽光行動”走深走實。
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統戰部、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等35家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單位分管領導及業務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分管領導,委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駐省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州(市)、縣(市、區)有關負責人、發展改革委(局)分管領導和業務工作人員參加會議。(李羽佳 田樹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