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所有支出的資金都沒有問題,為什么賬本上還有集體資金支付村民紀某貸款償還的記錄?他已經去世6年多了。”面對云南省楚雄州南華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詢問,龍川鎮龍泉社區紀家村一組副組長、北城農貿市場建設工程管理小組成員、出納楊虎辯稱道:“他雖然去世了,但他貸款參與我們村農貿市場建設的資金還未還清,所以還有償還記錄。”
“那銀行流水是怎么回事,還款清單上怎么沒有紀某的名字?還有這張保險公司理賠單為什么顯示紀某的全部貸款在他去世后就由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金全部償還結清了呢?”
此前,南華縣紀委監委在對集體資金超過30萬元的村(社區)開展“三資”提級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已經去世的村民居然還有用集體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的記錄,由此發現了一筆蹊蹺的銀行貸款,順著這條線索進行核查,引出一個長達6年的典型的“螞蟻搬家式”貪腐案。
2012年9月,為了發展集體經濟,紀家村一組以村民聯保方式向銀行貸款,籌集資金建設北城農貿市場。該村民小組副組長楊虎被推選為管理小組成員,擔任出納,負責農貿市場建設資金管理及村民銀行貸款本息償還工作。
2014年2月,參與貸款的村民紀某意外去世,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金已提前償清紀某名下貸款。陡生貪念的楊虎打起了借機揩油的算盤,刻意隱瞞了紀某貸款已償清的事實,仍然每月從市場建設資金中以2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數額,打款至紀某賬戶佯裝償還貸款,兩年間共套取集體資金7.86萬元。
“第一次違反規矩、逾越底線之后,發現也沒出什么事,于是越陷越深,以致難以回頭。”楊虎回憶道。
為了增強隱蔽性,楊虎制定了“長期持續、少拿多次”的“細水長流”戰術,開啟了“螞蟻搬家式”撈錢的貪腐之路。
2012年至2014年間,楊虎每月通過虛列農貿市場建設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方式,將套取的集體資金3.51萬元占為己有;2013年至2019年間,采取收入不入賬、虛列支出等方式,將村民繳納的建房款28.65萬元占為己有……
從幾百元、幾千元,到上萬元,嘗到甜頭后,楊虎自認為找到了不勞而獲的“捷徑”,在北城農貿市場的整個建設過程,他都如法炮制,6年間先后18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累計涉案金額達150多萬元,而這些資金大部分都被其用于吃喝玩樂及高檔消費。
2021年8月,楊虎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法院依法以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判處楊虎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涉案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細究楊虎作案的過程,手段其實并不高明。表面上看是他利用職務便利,貪得無厭,深層次看是基層‘三資’監管缺失,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流于形式。”辦案人員說,在調查過程中,楊虎所在社區和居民小組干部多次提到,楊虎是“經驗豐富的村組干部,還曾經是村里的致富帶頭人”,盲目認為他不會出差錯,因此沒有嚴格落實日常監管制度,導致楊虎屢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
對此,南華縣用好案件“活教材”,以此案為典型深入開展警示教育,督促對村(社區)集體資金、資源、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持續深化村(社區)集體“三資”提級監管,推動監督下沉落地。此外,該縣還全面運用村(社區)集體“三資”監管平臺,實現村(社區)集體資金線上審批、實時監督、全程留痕,以智慧監督助推基層“陽光曬權”,切實守好“三資”錢袋子,堵斷“貪蟻”搬家路。(云南省楚雄州紀委監委 李建華 || 責任編輯 趙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