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看,業家山村民小組2月份的誤工考勤表竟然登記了30天……”江川區委第三巡察組在對前衛鎮業家山村開展巡察時,一筆不合常理的報銷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為什么業某和李某等8人的誤工補助領了15天,每天100-150元?而其他人只領了3天,每天30-50元?”
帶著問題,巡察組隨即對業家山小組的誤工費報銷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業家山小組2020年至2022年發放誤工補助高達21.22萬元,對一個經濟薄弱的村來說,這無疑是一筆“巨款”。
“從誤工考勤表上看,3個小組干部似乎沒有領取過誤工費,但業某和李某等8人的名字卻頻繁出現,領取的誤工費也最多,這里面可能有貓膩。”經過比對,巡察組鎖定業某等8人進行走訪核實。
經過入戶走訪,巡察組了解到業某2022年初已赴西藏打工,李某長期從事油罐車專職駕駛,王某在外地承包荒山從事養殖……
是他們虛報冒領,還是有人搞“移花接木”?為徹底查清事實,巡察組進一步向業家山小組核實情況。
“你們發放誤工補助費是否以考勤表為準?”
“是的。”
“是否存在有人多報、錯報的情況?”
“沒有。”
“那這一筆,2月有30天誤工是怎么回事?”“業某2022年初已赴西藏打工,這期間,他的名字卻在誤工考勤表上出現了44次,還領取了誤工補助6095元,是怎么回事?”
……
“我們小組干部工資低、任務重,但領取誤工費的話,群眾意見又很大。業某等人是我們的家人和熟人,我們用他們的名字來代替我們領取誤工費,可以多領,又能避免村民看到我們經常領取誤工費而生疑。所以誤工考勤表上從未出現過我們三個組干部的名字。”在巡察組的追問下,業家山小組副組長陳某某終于和盤托出。
“我們以為天衣無縫,沒有用自己的名字,還嚴格按照程序來報銷,業某、李某我們也打好招呼了,沒想到還是被你們發現了。”沉默許久的支部書記業某剛交代說。
原來,根據《玉溪市江川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辦法》,除區委區政府重大工作和重點項目產生誤工的情況,村組干部履行本職工作不得領取誤工費,且產生誤工的小組干部,每月領取補助天數不得超過10天,而對普通群眾就沒有這些限制。
2021年4月的一天,業家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和副組長敏銳地抓住這個“機會”,商議把誤工補助這塊“唐僧肉”當作他們增加收入的渠道,三人一拍即合,自此便一直通過“移花接木”的方式領取誤工費。今年9月25日,3人被江川區紀委監委立案查處。
“收入低不能成為違規違紀的理由,‘誤工補助’也不是‘唐僧肉’,村組干部應當把責任放在心間,始終亮起作用發揮這盞燈,才能算好‘人生賬’。如果兩眼死死盯在個人存折的數字上,把公心放在一邊,那就難免會干出一些謀取私利的事情來,最終難逃紀法制裁。”江川區委第三巡察組主要負責人說。(錢俊嫻 陳雪娟 || 責任編輯 張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