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估九屆州委4輪巡察以來反饋問題1348個,其中全面整改完成1201個,基本完成整改128個,整改完成率98.59%。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新建、完善制度733項,挽回經濟損失118.37萬元……”這是大理州探索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工作后交出的一份答卷。
“評估組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指出了我單位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專業性的整改意見,這為我們開展下步工作明確了方向,有效推動整改任務落實落細。”某被巡察單位負責人表示。
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推動解決問題是巡察工作的落腳點。為做深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大理州紀委監委將巡察整改作為檢驗被巡察黨組織“四個意識”的試金石,從制度、操作層面進行系統設計、統一標準,明確“誰來評”、突出“評什么”、落實“怎么評”,探索建立了《大理州巡察整改成效評估辦法(試行)》。組織部門和州委巡察機構全面參與,被評估黨組織主動融入,圍繞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組織落實、整改任務落實、滿意度測評、綜合測評5個方面,設置15項具體指標,以量化打分考核機制“跟蹤復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開“良方”、保“療效”。
“我們精心挑選具有巡視巡察、紀檢監察、組織黨建、財會審計等工作經歷的業務骨干開展評估,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針對具體問題按照整改程度逐項量化評分,確保‘一把尺子量到底’。”評估組組長介紹道,在評估過程中還采取問卷調查、實地走訪、談話了解等方式,深入聽取被評估黨組織領導干部對整改情況的滿意情況,積極拓寬群眾參與監督整改渠道。
為全方位運用評估結果,該州紀委監委建立組內集中會診、分管領銜常委(委員)集體研究會商、州紀委常委會審定后報州委巡察機構工作機制,層層把關、層層負責,精準校核評估結果。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評估結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針對評估發現的重點問題,梳理形成問題清單,點對點反饋被評估黨組織,督促限期“回爐”再整改。評估以來,共梳理形成評估發現重點問題114個,原汁原味向被評估黨組織進行了反饋,切實增強被評估黨組織持續抓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巡察整改成效評估有力推動了巡察工作閉環管理,確保不到位的問題再整改、整改到位的問題不反彈。”州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堅持抓住關鍵、優化機制、凝聚合力、提升質效,在強化整改落實上見真章、動真格、求實效,持續發揮整改成果長效作用。(楊源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