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財務資料中發現,該村存在工程建設合同不規范的問題。請巡察組了解一下,村‘兩委’在項目建設決策方面是否規范……”這是日前十屆大理市委第五輪巡察中審計小組與巡察組當面溝通被巡察黨組織情況的一個場景。
為提高監督實效,實現各類監督貫通融合,大理市不斷健全完善巡察制度,出臺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政法、財政、審計、統計、信訪等部門的9個溝通協作機制,用制度的形式規范巡前情況通報、巡中支持配合、巡后合力督促整改的機制,發揮巡察綜合監督平臺的作用,實現監督集束效應。
巡前,大理市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通過制定“菜單式”的巡前情況通報清單,進一步細化有關單位通報內容,提升巡前情況通報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采取市紀委監委有關室面對面向巡察組通報情況、其他單位書面通報的形式,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有效提供被巡察黨組織有關情況。同時,根據巡察對象特點,每輪靈活確定征求意見相關單位,根據巡察鄉鎮(街道)實際,向21個單位征求意見建議,加強與被巡察村級黨組織所屬鄉鎮(街道)黨(工)委的溝通對接,廣泛收集被巡察村級黨組織問題反映,提升巡察針對性。
巡中,大理市不斷深化“巡審聯動”工作機制,巡察組、審計組同步進駐,實現巡察“政治體檢”和審計“業務體檢”優勢互補,發揮巡察、審計監督雙軌并行、成效疊加的作用。建立問題線索會商聯動機制,以“巡察+紀委監委”聯席會商研判模式,經會商后,選擇重點問題線索,組織巡察組和市紀委監委相關部室負責人提前對巡察發現重點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切實提高問題線索成案率。用好巡察“智庫”,就巡察中遇到的專業領域問題向市級各部門推薦的智庫人員咨詢,實現各領域專業資源整合,助力巡察組精準發現問題、準確定性問題。
為強化巡察成果運用,該市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向市級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巡察建議,推動開展專項治理。同時,將巡察建議抄送市委督查室,加大對巡察移交建議的督辦力度。構建市委巡察主體責任、市級分管領導督導責任、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責任、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部門日常監督責任“五責協同”機制。建立“五方會審聯督”機制,紀委監委、組織等對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方案、整改進展情況報告進行聯合審核,加強巡察整改督促,擰緊整改工作責任鏈,做深做透巡察“后半篇文章”。(陶慶林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