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你看這張差旅報銷單有問題……”去年11月,福貢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文旅局黨組開展常規巡察時,巡察組工作人員小李翻看到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據時向巡察組組長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帶著疑問,巡察組決定兵分三路去核實問題。一組負責查找福貢縣城市間交通費報銷標準的相關文件,一組繼續查閱差旅費報銷憑證,一組與報賬人員和財務人員了解情況。
“當時我問了財務人員報銷的標準,但因為隔了幾天我才填寫報銷單,所以填錯了報銷金額。”巡察組向報賬人員楊某某了解為何超標準報銷時,其懊悔地說道。
經核實,《福貢縣財政局關于調整福貢縣部分城市間交通費報銷標準的補充通知》中明確規定福貢縣城(上帕鎮)到子里甲鄉的差旅補助標準為單程6元。2020年縣文旅局職工楊某某到子里甲鄉開展“三區文化支持工作”期間,報銷了10次差旅費,每次超標準報銷1元共計10元。
“組長,每次只是多報了1元,金額小,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就算了吧。”在組務會上,小李輕聲細語地說道。
“雖只是1元,但背后折射出干部作風不嚴不實的問題。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來不是一句空話,對類似問題巡察發現了就不能視而不見,要早提醒早糾正,只有這樣才能把‘政治體檢’做得更細、更實、更有成效。”巡察組組長嚴肅地說道。
經組務會研究決定,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后,以差旅費報銷執行不嚴問題反饋至縣文旅局,要求縣文旅局督促清退超標準報銷的差旅費,并完善差旅費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
巡察反饋后,楊某某主動退回了多報銷的10元差旅費,縣文旅局主要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財務人員和楊某某進行提醒談話。同時,縣文旅局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差旅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財務審批程序。在單位職工大會上組織學習修訂完善后的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及相關文件,持續釋放正風肅紀一嚴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強烈信號。
“感謝巡察組指出的問題,今后工作中我們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差旅費報銷制度和文件政策的學習,規范差旅管理,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縣文旅局主要負責人表態道。
“巡察就是‘門診’,診斷出有‘病’就要采取措施,不能擺樣子當‘稻草人’,要抓早抓小、以小見大、以小見嚴,推動被巡察單位及時建章立制、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從而真正發揮巡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作用。”該縣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張欣榮 趙寧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