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這是整改報告,后面附著159元黨費的補繳憑證;這是重新核定的黨費名冊,從4月起我們已經按照這個標準收取黨費了……”不久前,峨山縣人民檢察院干部老丁來到縣委第一巡察組辦公室反饋巡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今年3月,峨山縣委第一巡察組對縣人民檢察院黨組開展常規巡察。在查閱黨建臺賬時,細心的巡察組成員老胡發現2023年以來該單位部分黨員每月交納的黨費比去年少了1至2元。
“不對呀,這黨費怎么越交越少了?難道是工資調減了?”老胡不解地問道。
“一般情況下,黨費不會越交越少。你調閱去年、今年的黨費收繳明細以及今年1月份工資花名冊,注意查看每個黨員核算黨費的工資基數是多少。”巡察組組長強調。
經查閱資料,縣人民檢察院存在疑似黨費核定有誤導致少交黨費的問題。
“黨費收繳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少交一兩元看似是小事,實則是檢驗黨性強不強的‘大事’,我們一定要弄清事情原委。”巡察組組長嚴肅地說。
“老丁,我們想了解一下今年的黨費是怎么核算的?”巡察組工作人員找來該單位負責收繳黨費工作的老丁核實了解。
“是按照去年12月工資基數測算的,有什么問題嗎?”面對詢問,老丁一臉疑惑。
“《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明確,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明確,基層黨組織年初核定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你清楚這些規定嗎?”巡察組工作人員進一步追問道。
“知道。今年1月該交黨費了,但1月份工資卻遲遲沒出來,我就按照去年12月工資測算了今年的黨費。”老丁解釋說。
“經查閱工資檔案,去年12月份工資因特殊原因,部分干部職工的實發工資與正常月份工資有出入,以此為基數核定黨費是不準確的……就拿你來說,去年黨費是每月37元,今年卻變成36元,你沒有發現其中的問題嗎?”巡察組工作人員嚴肅地說道。
“都怪我沒有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老丁慚愧地表示。
經統計,縣人民檢察院因黨費核定有誤,導致18名黨員1至3月每月少交了1至4元不等的黨費,總共每月少交53元,1至3月共少交159元。
巡察組將該問題及時向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反饋,要求立行立改。同時,督促該黨組認真對照檢查,舉一反三,規范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求黨務工作者加強對《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黨務知識學習,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少交黨費,其背后折射出部分基層黨組織執行黨的制度不嚴肅、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巡察組同時將這一問題反饋給縣直機關工委,建議在全縣范圍開展一次黨費收繳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基層黨建工作提質增效。(峨山縣委第一巡察組 龍心靈 峨山縣紀委監委 李瑞萍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