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退回芒專村下大河邊村民小組退耕還林補貼……”近日,景谷縣委第五巡察組對該縣民樂鎮林業服務中心開展巡察,查閱資料時,會議記錄本上的一條內容引起了巡察組的注意。
為什么要退回?退回了沒有……簡短的記錄引發大家一連串的思考。
“此事事關群眾利益,我們要盡快了解核實。”隨后,巡察組組長帶著大家對下大河邊村民小組實施退耕還林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深入了解。
“你家有涉及退耕還林的耕地嗎?是否領到過國家的退耕還林補貼?”
“我們把地租給鐘某某種植沃柑,補貼被他領走了。”
“那沒有找村上反映嗎?”
“找了,我們找了村上和鎮林業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反映,但遲遲沒有結果。”
“而且我們還聽說,補貼其實也沒有發給鐘某某,而是發給了兩個幫他管理基地的人。”
……
從村民們你一言我一語的話語中,巡察組發現了端倪。
為進一步摸清事情的原委,巡察組找到了鎮林業服務中心負責補貼發放的工作人員刀某某談話。
“為什么下大河邊村民小組的退耕還林補貼沒有發給農戶,而是發放給了其他人?”
“我以為耕地由誰種植,補貼就應該發給誰。”刀某某解釋道。
“那為什么不是發給鐘某某本人呢?”
“我們本來是要發給鐘某某的,但他給我們幫他管理基地那兩個人的卡號,還讓我們把補貼打給他們。”刀某某坦言。
“國家補助資金是想打給誰就能打給誰、別人讓你打給誰你就能打給誰的嗎?他們和你是什么關系?你是否從他們身上得到了什么好處?”巡察干部犀利地問道。
“我沒有從他們身上獲得什么好處?。?rdquo;刀某某著急地向巡察組解釋,隨后又吞吞吐吐地說:“其實,后來我們也對補貼進行了追繳,只是還沒有追回來……”
經過巡察組多方了解,理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2016年,芒專村下大河邊村民小組33戶農戶將自家耕地租賃給個體老板鐘某某種植沃柑。民樂鎮林業服務中心在按政策兌付2017年、2018年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時,刀某某等人認為這些耕地現在由鐘某某耕種,便打算把錢發給鐘某某,但鐘某某說發給幫他管理基地的人員即可,并提供了銀行卡號。所以工作人員就將2017年涉及8戶農戶的28800元補貼和2018年涉及25戶農戶的86040元補貼分別打入了幫鐘某某管理基地的兩名人員的賬戶。
經進一步調查了解,未發現林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此工作中存在優親厚友的問題。巡察組當即向民樂鎮林業服務中心黨支部發出立行立改交辦單,要求其限期將發出的退耕還林補貼全部追回,并發放到農戶手中。
一個星期后,被追回的補貼悉數發放到了33戶農戶手中。(景谷縣紀委監委 張應華 黃瑩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