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們能高效完成巡察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查找出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派駐紀檢監察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尋甸縣委第五輪巡察工作總結會上,縣委第一巡察組組長總結了派駐監督與巡察工作在監督上的互補作用。
近年來,尋甸縣積極探索建立巡察機構與紀委監委的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圍繞巡前、巡中、巡后三個環節,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整改監督等方面,實現巡察機構與派駐監督的有效對接。
巡察進駐前,為了第一時間準確掌握被巡察單位的關鍵事項、關鍵崗位、關鍵人物和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巡察組向派駐紀檢監察組了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廉政風險點以及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處置等方面的情況,聽取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巡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列出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細化巡察工作方案,做到精準發力。
在巡察階段,尋甸縣委巡察辦針對此前巡察力量薄弱、人員流動性大、專業人才缺乏、業務水平不高等問題,積極探索制定人員選派機制,根據被巡察黨組織行業特點、專業性等,有針對性、有計劃地抽調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參與到巡察工作中。
“派駐紀檢監察組具體參與到巡察工作中,為后期對被巡察單位整改工作精準監督提供了重要保障。這樣做既能讓派駐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提升能力素質,又能深入推進巡察監督與派駐監督力量的深度融合。”尋甸縣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為更好地了解派駐紀檢監察組平時的監督情況,每個巡察組在巡察過程中需根據巡察發現的問題和派駐紀檢監察組提供的問題撰寫相應的印證報告,印證報告由紀檢監察組通報的主要問題、印證情況、履職評價、意見建議四個部分組成,以此助推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切實提高派駐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巡察結束后,在巡察反饋意見時,派駐紀檢監察組列席反饋會,明確派駐紀檢監察組督促巡察整改的責任。同時,巡察辦及時將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情況報告等,及時抄送給相應的派駐紀檢監察組,促進跟蹤督查和處置到位。派駐紀檢監察組結合巡察反饋意見,主動查找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進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不斷提升派駐監督效能。
“巡察效果好不好,關鍵看整改,重點在監督,我們將巡察成果列入派駐機構的日常監督任務,對駐在單位整改工作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定期檢查了解整改工作進度,以日常派駐監督助推巡察問題整改到位。”尋甸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去年,尋甸縣在巡察監督與派駐監督的共同作用下,共開展三輪巡察,對26個縣直部門開展常規巡察,對全縣營商環境領域開展專項巡察,共發現面上問題853個,提出意見建議131條,挽回資金183.56萬元,補繳黨費1.79萬元。移交問題線索14件13人,立案9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我們還將繼續發揮派駐監督與巡察監督互相補位的優勢,形成監督合力,確保精準監督、全程監督,切實提升監督質效。”尋甸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李秋仙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