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比例調整了以后我們去醫院看病能報銷更多的費用,我們自己也能少花點錢。”近日,怒江州某單位一名干部職工對調整后的醫保政策評價道。
去年3月2日至4月15日,九屆怒江州委啟動第二輪巡察,州委第二巡察組對州醫保局開展了常規巡察。在查看州醫保局臺賬資料時,巡察組發現《怒江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暫行辦法》自2010年1月實施后一直沿用至今,住院報銷年度最高金額僅為每人每年5萬元。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醫保支付限額是衡量醫保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支付限額越高,患者可以報銷的費用也就越高,進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減輕參?;颊叩尼t療費用負擔,有助于緩解“看病貴”難題。
“12年以來,醫保報銷政策沒有進行調整,已經遠遠落后于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也沒有充分考慮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沒有發揮好醫保基金減輕參?;颊呖床∝摀淖饔?。”對于發現的問題,該巡察組當即向州醫保局反饋,并要求限期進行整改。
收到巡察組的問題反饋后,州醫保局及時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黨組會議,制定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中心)、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去年3月30日,州醫保局制定印發了《怒江州醫療保障制度籌資及待遇政策實施細則(2021年版)》,從去年3月起調整怒江州職工醫保待遇政策,將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從每人每年5萬元調整到了10萬元,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封頂線從20萬元調整至35萬元,職工醫保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由400元調整為300元,取消了二次住院起付線政策。同時,在醫保信息平臺中對調整的待遇政策進行及時測試和維護,于去年5月16日正式上線執行。
除此以外,該州醫保局還印發了《怒江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通過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后,將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減輕群眾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在未實施新制度前,按醫保政策我只能享受25萬元以內的基金報銷費用。而調整政策后,我可以享受到45萬元以內的基金報銷費用。也就是說我個人自付費用從原來的20多萬元降到了現在的7萬元,極大地減輕了我的經濟負擔。” 收到州醫保局的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后,州委第二巡察組深入州醫保局查看整改實際情況時,正在前來辦理報銷醫保費用的羅某某高興地跟巡察組工作人員說道。
“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共濟保障機制有利于增強醫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促進醫療資源合理分布。”怒江州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將繼續跟進督促州醫保部門進一步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促進醫療保障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增進民生保障福祉。(怒江州紀委監委 周盈瑩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