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迪慶州紀委監委全面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積極回應派駐(出)機構開展工作的實踐需要,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派駐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等8個方面,壓責任、強監督、抓協同,對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派駐監督職責作出具體規定,從制度和實踐維度持續加強派駐監督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不斷推動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更好地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制度機制是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職能履行的重要約束條件,也是推動派駐監督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道,《意見》的出臺,為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提供了項目化、清單化、可量化的操作流程和制度保障。
《意見》出臺后,迪慶州紀檢監察機關以強化政治監督為統領,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為抓手、查辦案件為落腳點,將《實施意見》明確的24項具體細化內容作為派駐監督重點,緊盯關鍵人、關鍵權力、重點領域、關鍵節點等,對駐在部門及綜合監督部門靶向開展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在監督方式上,建立健全常態化學習監督、溝通會商、會議列席、監督談話、政治生態檔案等9種監督方式,豐富了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近距離、全天候、常態化監督方式,有效擦亮了派駐監督“探頭”。同時,以系統觀念深化派駐監督,進一步樹立“一盤棋”導向,創新實踐更為高效的“組組”協同監督、“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營造了濃厚監督氛圍。
“我們根據派駐(出)監督執紀工作流程圖開展工作,能夠迅速掌握監督工作的要點,為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提供了‘路線圖’。”除了規范有關派駐(出)監督執紀工作要求外,迪慶州以思維導圖的方式制定完善了“清單化”監督執紀工作流程圖,以聚焦重點、簡明扼要的方式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政治責任落實、“清廉迪慶”建設十項行動等多個方面,為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制定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共性化”清單,同時指導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結合監督單位行業職能、系統特點制定“個性化”清單,有針對性開展監督檢查,有效強化了監督的“焦點”,把準了監督的“準心”。
今年以來,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共開展監督檢查166輪次,發現督促整改問題320個;處置問題線索28件,辦理8件。
為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州紀委監委加強常態化學習,通過整合現有資源,搭建“專家課堂”“常委課堂”“主任課堂”“組長課堂”“全員課堂”,將其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讀書班等集中學習載體中,著力破解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干部能力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此外,該州持續發揮好“室組地”聯動機制作用,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協同聯動機制,逐步構建起州紀委監委統一調度指揮,派駐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貫通融合、有效銜接的運行機制,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推動完善監督信息互聯互通、監督資源統配互補、監督成果共享共用機制,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提速、提質、提效。針對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不齊,監督力量薄弱,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進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模式,制定“1+2+1+N+X”動車組聯動監督、聯合辦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整合現有力量,在確保工作穩步推進的同時,不斷提高依規依紀依法履職能力。
“下一步,我們還將不斷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進一步優化細化考評指標,不斷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考評機制對紀檢監察派駐(出)機構的激勵鞭策作用。通過多形式、多角度提高紀檢監察派駐(出)機構履職能力,持續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何維龍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