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州紀委監委聚焦“清廉云南”建設工作任務,對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要求,統籌督查督辦、專責監督、巡察監督等力量強化對“清廉云南”建設十大行動的全過程監督。
該州紀委監委對照省委關于推進“清廉云南”建設的行動方案和工作清單,細化實化本級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圍繞目標任務、工作內容、落實措施等具體事項列出“時間表”“作戰圖”,使十大行動可視化、可量化、具體化。
為讓監督工作更“專”更“精”,結合“清廉云南”建設行動牽頭單位多、涉及面廣的實際,該州紀委監委實行專班化運行機制,組建成立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和20個監督工作專班,并逐項對照各行業部門工作任務清單制定監督清單,實行月調度、季盤點、季通報工作機制,以清單化、具體化監督推進各專項整治工作。
對“護航行動”“引領行動”等由紀委監委牽頭的專項行動,由縣(市)紀委監委、州紀委監委各工作專班每月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盤點分析,發揮好片區協作優勢。運用“蹲點式”“下沉式”“體驗式”“嵌入式”監督方式,每季度有重點地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專項檢查,推進監督常態化、長效化、精準化。對“激勵行動”、“暖心行動”、“清源行動”等工作專班設在職能部門、由職能部門承擔具體事項的專項行動,由具體負責的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對照工作清單加強對主責部門履行牽頭責任、行業責任的日常監督。對履職不力、作風不實等問題,運用派單、“零提示”、監督預警等方式進行督辦督促整改,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的工作責任。
同時,州、縣(市)巡察機構充分發揮巡察政治監督“利劍”作用。將“清廉云南”建設文山行動納入今年第三、第四季度巡察監督的重要內容,圍繞政治監督重點任務強化監督,并對照工作清單已量化、細化的工作任務,看各級各部門是否按規定完成,確保落實省委、州委部署要求。
今年1至8月,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以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問責處理49人,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黨員干部9件9人;查處“四風”問題56件,黨紀政務處分52人。受理損害營商環境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80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9人;查擺財政資金監管問題876個,督促完成整改問題607個。圍繞重大項目審批監管工作清單檢查發現問題103個,督促完成整改問題84個。(甘登敏 查為媛 || 責任編輯 張藝文)